
金秋:读裴敏欣“The Broken China Dream: How Reform Revived Totalitarianism”(二)
中国共产党及其官方学者最引以为傲、也最具迷惑性的政治资本,莫过于后毛泽东时代长达四十余年的所谓“经济奇迹”。在官方的宣传语境与部分西方人士眼中,这场史无前例的经济发展被归功于中共领导层深谋远虑的顶层设计、渐进主义(gradualism)的稳健策略,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的内在优越性。然而,裴敏欣在 The Broken China Dream 一书中向我们揭示了一个被长期掩盖的事实,即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绝非列宁主义党国体制主动拥抱自由市场的伟大胜利,而是在不触动一党专政根本的前提下,一种纯粹出于政权生存本能的实用主义应对。这场奇迹的真正动力,来源于被高度集权体制长期压抑的底层社会生产力的爆发,以及冷战后西方主导的全球化所提供的巨大红利。此外,由于中共统治者出于垄断政治权力与经济寻租的本能,经济改革被刻意停滞在一种“部分改革均衡(partial reform equilibrium)”的扭曲状态,这种旨在“保党”的半途而废的改革,不仅未能引领中国走向真正的自由市场经济,反而将国家公权力彻底私有化、商品化,为人类历史上规模最为庞大、性质最为恶劣的权贵资本主义(crony capitalism)提供了肥沃的制度温床。
经济奇迹的体制外驱动力
裴敏欣在书中明确指出,中国经济早期的成功,本质上是一个“体制外生长(growing out of the plan)”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初始动力源自于毛泽东时代结束的时候,面临生存危机的底层农民发起的自下而上的“去集体化(decollectivization)”运动(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倒逼了最高统治者的妥协。农业的去集体化不仅大幅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更重要的是,它将数以亿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人民公社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这种庞大的人口红利(demographic dividend)——具有非常低的抚养比和充沛廉价劳动力的年轻人口特征——成为了中国在此后三十年间充当“世界工厂”的最核心比较优势。从 1978 年到 1989 年,农村人均收入的实质增长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准,这不仅为改革者积累了宝贵的政治资本,更为随后的非农业经济活动提供了劳动力与初步的储蓄资金。
伴随着劳动力的解放,八十年代中国经济最耀眼的亮点——乡镇企业(TVEs)犹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然而,官方将乡镇企业定义为“集体所有制”仅仅是一种政治上的障眼法,裴敏欣引用详实的数据指出,绝大多数乡镇企业在本质上是完完全全的私营企业。在当时私人财产权根本得不到宪法保护、意识形态对资本主义依然充满敌意和清算的恶劣政治环境下,这些草根企业家为了生存和获取信贷、市场准入等资源,不得不给自己的私有产权戴上“红帽”,挂靠在地方政府或村集体名下。这种“隐性私有化(creeping privatization)”的普遍存在,不仅证明了市场力量在夹缝中的顽强生命力,更暴露了中共体制对私有产权根深蒂固的排斥与歧视。直到 1988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透过修宪,勉强承认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但即便如此,私营企业依然在融资与市场准入上面临着重重阻碍。
与此同时,冷战结束后西方主导的全球化浪潮,为这支刚刚挣脱束缚的廉价劳动力大军提供了空前广阔的国际市场。从八十年代初设立经济特区,到九十年代沿海战略的全面铺开,再到 2001 年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巨量的外商直接投资(FDI)不仅带来了急需的资本,更输入了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和融入全球供应链的入场券。在此期间,中国的出口贸易额呈现爆炸性的成长,大量外资企业利用中国低廉的劳动成本进行加工贸易,使中国迅速跃升为全球贸易大国。因此,中国经济的腾飞,其根本驱动力来自于非国有的私营部门、庞大的人口红利以及拥抱全球化的外部机遇,而绝非经济体制本身的任何制度优越性。
在这种“体制外生长”的过程中,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实行的“价格双轨制”改革,长期以来被中共及其辩护士吹捧为避免了苏联东欧“休克疗法”灾难的渐进主义天才创举。在理论上,双轨制确实在维持体制内计划生产配额的同时,允许企业在体制外以市场价格出售超额产品,从而为乡镇企业等体制外主体提供了获取原材料的渠道,起到了改革润滑剂的作用。但其致命的政治经济学后果在于,它人为地在同一种商品上创造了巨大的价格落差,从而在制度上合法化了惊人的寻租(rent-seeking)空间。掌握着物资调拨权力的党政官僚及其亲属,甚至不需要任何商业才能,只需利用手中的批文,将计划内平价获取的紧俏物资转手倒卖到市场轨,就能瞬间攫取暴利。这种被称为“官倒”的现象,不仅在八十年代末引发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和全社会的强烈愤慨(并成为引爆 1989 年天安门抗议运动的直接导火索之一),更标志着中国官僚特权阶层进行原始资本积累的开端。双轨制与其说是一项高明的经济政策,不如说是列宁主义政权在被迫引入市场机制时,为统治集团内部进行权力变现和利益分赃量身定制的制度通道,它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将不可避免地带有强烈的权贵掠夺色彩。
国企改革的挫败与“部分改革均衡”的陷阱
进入九十年代,随着旧有指令性经济体制潜力的耗尽,对掌握着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进行深层次改革已是避无可避。然而,正是在这一涉及政权核心基础的领域,中共展现出了其维护一党专政的明确底线。裴敏欣在书中详细剖析了江泽民与朱镕基时代的国企改革与财政改革,揭示了其背后的真实意图。
面对九十年代末大量中小国企连年亏损、濒临破产并严重拖累国有银行体系的危机,中共高层采取了“抓大放小”的战略。所谓的“放小”,即允许数以万计的中小国企破产或私有化,这一过程导致了数千万毫无社会保障的国企工人下岗,沦为改革的代价。而在这些中小国企的私有化(通常是管理层收购 MBO)过程中,由于缺乏透明的民主监督和独立的资产评估机制,导致了广泛的国有资产流失,企业高管和拥有深厚政治背景的内部人,往往能以低于市价百分之三十甚至更多的折扣,将公共财富中饱私囊。这种内部人控制的私有化过程,不仅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更让一批与权力关系密切的群体迅速致富。
然而,更为关键的是所谓的“抓大”。中共从未打算放弃对“经济制高点”的控制,对于那些集中在金融、能源、电信、交通等垄断性、战略性行业的大型央企和国企,政权不仅没有进行实质性的私有化,反而透过行政垄断、倾斜性的信贷支持以及剥夺私营企业准入资格等手段,将其打造成为了规模更加庞大的国家垄断企业。政府在 2003 年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试图模仿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但由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始终掌握着国企高管的人事任命权,这种改革根本无法摆脱党管企业的陈旧框架。与此同步进行的,是一九九四年的分税制改革,这项改革虽然在短期内成功地将财政收入的分配权大幅向中央集中,让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比重从百分之二十二暴增至百分之五十以上,极大地增强了北京的宏观调控与国家强制能力(为日后建立庞大的维稳机器提供了财力支撑),但却将提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沉重支出责任留给了地方政府。这种财权与事权的严重错配,直接逼迫地方政府走上了疯狂依赖“土地财政”和不断借贷(透过地方融资平台)的寅吃卯粮之路,为日后中国经济积聚了难以化解的债务危机和房地产泡沫。
为什么中国的经济改革在进行到一半、建立起一个扭曲的混合经济体制后就戛然而止?因为任何进一步深化市场导向的改革——例如建立真正独立的商业银行体系、彻底打破国企垄断、实施土地私有化、建立透明的法治化监管——都将不可避免地要求党国体制退出对经济资源的绝对控制。而在一个列宁主义政权看来,失去对经济资源的垄断,就意味着失去了维系政治恩庇网络(patronage network)、奖赏政治忠诚和镇压政治反对派的最重要筹码,这无异于政治自杀。因此,中共当权者们出于高度理性的自我利益算计,坚决将改革停滞在这种“半拉子”状态。
在“部分改革均衡”中,既有的局部市场化足以产生比纯粹计划经济多得多的财富,从而为政权提供“绩效合法性(performance legitimacy)”,而同时保留的庞大国家控制权和干预权,又使得拥有行政权力的政治精英能够透过寻租、审批、特许经营等非市场手段,将巨额社会财富源源不断地输送进自己和特定关系人的腰包。换言之,这种畸形的体制并非改革失败的产物,而是威权统治者为了实现权力垄断与财富攫取双赢而刻意维持的“最适状态”。这种状态使得中共能最大化地将政治权力转化为个人或家族财富,而将效率低下、环境破坏、社会不公等巨大代价转嫁给全体国民。
产权模糊与寻租经济
裴敏欣在这本书及其前作《出卖中国》中反复强调,列宁主义威权政体下的经济,必然广泛存在着刻意维持的“产权模糊”以及随之而来的“国家权力的私有化”。在成熟的自由民主国家,清晰的私有产权和独立的司法体系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而在中国,为了维持“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外衣和共产党的最终控制权,土地、矿产、乃至关键行业的特许经营权在法律名义上始终属于“国家”或“全民”。然而,这个抽象的“国家”是由一个个具体的各级党政官员来代表的。改革开放以来的行政分权,将对这些天量国有资产的实质“控制权”下放给了地方政府和国企高管。这种名义所有权与实质控制权的彻底脱节,在缺乏任何民主问责、新闻监督和独立法治的环境下,制造了猖獗的寻租市场。
以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为例,地方政府完全垄断了土地一级市场,因此地方一把手(党委书记)和掌握着规划、建设、国土等关键审批权的官僚,实质上成为了土地的真正持有者。他们动用不受制约的国家强制机器(包括公安、城管甚至地方帮派),以极低的补偿标准强行征收农民的土地和城市居民的房产,转手再透过暗箱操作的协议出让或表面合规实则内定的招拍挂程序,将土地使用权以巨大的折扣批给那些与自己结成了紧密政商同盟的私营开发商。在这场财富转移盛宴中,开发商获取了暴利,而官员则透过巨额贿赂、干股、亲属隐秘代持等方式,实现了国家资产向个人腰包的转移。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煤矿等自然资源的非法开采权审批,以及大型国有企业利润输送和采购环节的内外勾结。在这些受到政府高度管制的产业中,获取经济租金的唯一途径就是与掌握审批权的官员建立共谋关系。
裴敏欣指出,这种以官商勾结为核心特征的权贵资本主义,绝对不仅是几个官员道德败坏的经济犯罪,它的本质是“国家权力的私有化”。各级官员将手中掌握的公共行政权力(无论是土地审批权、信贷发放权还是司法裁判权)视为可以上市交易的私有资本,以此在非法的权力市场中兑换巨额经济利益,而在这种体制下生存并壮大的所谓“民营企业家”,从来不是西方现代化理论所期盼的,能够推动民主化和法治建设的独立中产阶级中坚力量。相反,由于缺乏安全的产权保护,他们深知自己的财富随时可能被不受制约的权力“合法”剥夺,因此他们生存的最适策略就是用金钱收买权力,积极主动地投身于精英勾结的网络之中,甚至透过行贿谋取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政治头衔,以此作为保护伞。这种排他性的政商合谋,不仅掠夺了弱势群体的利益,扼杀了真正依靠创新和效率取胜的市场竞争环境,更造就了一个寄生于列宁主义机体之上,与专制政权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寡头权贵阶层。他们是“部分改革均衡”的最大既得利益集团,也是任何实质性政治改革和法治建设的反对者。
综上所述,邓小平及其继任者所推行的“半途而废的改革”,虽然在受到压抑的体制缝隙中释放了巨大的生产力,但其列宁主义底色不可避免地将国家带入了“部分改革均衡”的死局。在这个困境中,产权的刻意模糊与行政权力的不受制约,使得国家公权力彻底沦为各级官员和红顶商人进行合法化劫掠的私产工具。这种依靠透支人口红利、剥削底层劳动力、挥霍自然资源以及大量积累债务所维系的权贵资本主义发展模式,不仅在经济学上注定无法持续,更酿成了难以挽回的常态化腐败与治理危机。这段由“体制外生长”开启的繁荣,最终不仅未能将中国引向自由与民主,反而为习近平时代新斯大林主义的全面复辟打造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与社会土壤。在一个缺乏法治与民主问责的专制政体下,资本主义的引入只会创造出一个盘根错节的权贵掠夺联盟,而绝不可能自发地演变出一个自由包容的现代政治秩序。
2026 年 3 月 31 日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