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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福祯:2025年中国宗教迫害总体态势

作者: 姜福祯

缘起

2018 年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不再是“管理宗教活动”,而是把宗教全面纳入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和社会治理体系,实现“全过程、全链条、全覆盖”的控制。

《宗教事务条例》是近年宗教迫售的总开关,从 2018 年到 2025 年,宗教迫害愈演愈烈,前所未有。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

具体“更严厉”的关键条款(按功能分类)

(一)合法性门槛大幅抬高 —— “不登记即违法”

第 6 条、第 9 条、第 12 条

明确规定:

宗教活动、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必须依法登记、审批,任何未经批准的宗教聚会 = 非法。

为打击家庭教会、新兴宗教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实质变化:

过去有“灰色空间”,现在一刀切非法化

(二)对“家庭教会 / 私下聚会”的直接封杀

第 41 条、第 69 条

禁止:在登记场所以外组织宗教活动,在居民住宅、出租屋聚会。

赋予政府:取缔、查封、罚款、行政拘留

 实质变化:家庭教会不再“被容忍”,而是被明确定性为违法对象。

(三)思想与意识形态管控升级 —— 宗教必须“服从党”第 4 条(原则性条款,但极其致命)

明确提出: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这条是所有镇压的“总开关”。

任何信仰、教义、讲道,只要被认定“不符合中国化”:可被取缔,可被定性为“危害国家安全”。

(四)对人员的“精准打击”—— 一人一责、一人一档

 第 36 条、第 47 条对宗教教职人员:实行资格认定,定期审查,可随时取消资格,

不服从管理:禁止讲道,禁止活动,追责。为后来“一人一策”“重点人员管控”提供法规依据

(五)对“未成年人”全面封堵 —— 断代式打击。

 第 44 条明确规定:不得组织、诱导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这条极其严厉,家庭

信仰教育 → 违法,青少年查经 → 违法

直接造成信仰断代。

(六)经济与财务控制 —— 扼住“生存命脉”第 54–57 条:宗教捐献、财务必须:

接受审计,接受监管。政府有权:冻结

、没收、追责。

为“查钱”“定罪”“重判”提供制度工具

(七)兜底条款:无限扩大打击空间(最危险)

 第 70 条(典型“口袋条款”)

规定:违反本条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问题在于:什么算“违反”?

由谁解释?

解释权 = 执法机关

这条是连接行政处罚 → 刑事迫害的桥梁。

为什么说它为“总体战”“清零”提供了法律外壳?

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虽然未使用

“总体战”“攻坚战”等军事化表述,但通过登记制度、场所限制、人员审查、意识形态审判和兜底刑责条款,构建了一套可持续运转的高压法律体系,使对宗教的打击从“运动式镇压”转变为“常态化清剿”,为后续所谓“清零”“攻坚”“专项整治”提供了网罗罪名制度化的法律工具箱。

中共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爱国爱党意识形态驯化国民的国家暴力下,他们以基督徒为战争的敌人,发动各级政府,出动武警特警,动用各种高科技监控技术,企图从信仰层面将三自爱国教会之外的基督徒歼灭清零。

二、

2025 年中国宗教迫害的主要特征

2025 年,中国的宗教迫害界定为对政权安全构成威胁的对象,并通过制度化、指标化和全国动员的方式,推动对宗教群体的系统性“清零”。这一趋势在对全能神教会的迫害中尤为突出,同时也体现在对家庭教会、地下天主教群体的持续打压之中。

一)、迫害由阶段性行动转为常态化治理

2025 年,宗教迫害不再以短期“专项整治”的形式出现,而是被嵌入日常社会治理体系。抓捕、监控、洗脑和逼迫放弃信仰成为长期、持续的行政行为,宗教信徒被系统性地纳入“重点人口”管理。

二)、“清零”成为明确政策目标

与以往模糊的“整治”“打击”不同,2025 年多地内部文件和执法实践中明确出现“清零”目标,即通过抓捕、转化、经济惩罚和长期监控,消除宗教群体的组织结构、活动空间及信仰延续的可能性。

三)、迫害全面下沉至基层社会

宗教迫害不再主要由国家安全部门单独执行,而是下派至派出所、社区、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和网格化管理系统。通过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基层人员被迫参与排查、举报和抓捕,形成事实上的“全民动员”。

四)、经济掠夺成为核心迫害手段之一

2025 年,针对宗教信徒的经济性迫害显著加剧,包括没收教会及个人财产、取消退休金和社会福利、施加高额罚款以及对家庭成员实施连带经济惩罚。信仰被转化为可被系统性剥夺和惩罚的“经济风险”。

五)、酷刑和虐待呈现高度程序化特征

多省份案例显示,酷刑已不再是个别执法人员的越权行为,而是成为审讯流程的一部分。常见手段在不同地区高度一致,包括长期剥夺睡眠、体罚、羞辱性对待和心理摧残,并刻意规避明显外伤以逃避责任。

六)、弱势群体不再受到基本保护

2025 年,未成年人、老年人和重病患者在宗教迫害中不再被视为“红线”。多起案例显示,未满 18 岁的信徒、高龄老人及患有严重疾病者,仍遭拘押、酷刑或被送入洗脑机构,部分人员因此死亡。

七)、宗教迫害呈现跨国延伸趋势

中共在 2025 年进一步将宗教迫害延伸至海外,通过威胁国内亲属、外交施压、跨国污名化宣传等方式,试图遏制宗教团体在境外的发展。这使宗教迫害不再是单一国家内部问题,而成为国际人权议题。

结论

2025 年的中国宗教迫害,已从高压管控演变为系统性清除工程。这一趋势不仅严重侵犯宗教自由,也对社会结构、法治原则和人类尊严构成深远威胁,亟需国际社会持续关注与回应。

三、

所谓“宗教中国化”的实质

总判断

“宗教中国化”并不是文化本土化,而是以政治意识形态为核心,对宗教进行结构性重塑与功能性改造的过程。

其目标不是“让宗教更具中国特色”,而是让宗教服务于党国权力结构。

宗教中国化的几个主要特点

1️⃣ 政治忠诚高于信仰忠诚(根本特征)

要求宗教团体“坚持党的领导”,信仰必须服从于政治正确,实际形成:

党 → 宗教 → 信徒 的等级秩序。这意味着:“顺服神”被系统性替换为“顺服政权”。

2️⃣ 爱国主义取代神学核心。

在宗教场所:悬挂国旗、党旗,张贴政治口号;在聚会中:学党史、唱红歌,讲“感党恩”“听党话”。宗教活动被改造成政治教育的延伸空间。

3️⃣ 教义被重新解释、删改、重写。

以“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标准对经

典进行:选择性删减,改写注释,重新诠释。结果是:文本仍在,信仰内核被抽空

4️⃣ 组织全面纳入行政控制。

强制加入官方体系(如“三自”)负责人需经政治审查,财务、人员、活动受监管

宗教团体从属灵共同体,被改造为准行政单位。

5️⃣ 独立与地下宗教被污名化、刑事化。

拒绝“体制化”的群体被贴上:“非法”、

“极端”“邪教”等标签。

通过刑法、行政法、反极端化名义进行打压“不受控”本身被视为罪名。

6️⃣ 文化符号替代属灵象征

用:传统文化,民族叙事,历史英雄。

替代:神的主权,救赎、审判、永生等核心主题。表面“文化化”,实质是去超越性、去神性。

7️⃣ 宗教功能被工具化

宗教被要求:促进社会稳定,配合基层治理,服务统一战线。宗教不再是“向上指向神”,而是向外服务权力目标。

所谓“宗教中国化”,其本质是以国家意识形态为中心,对宗教进行政治化、行政化和工具化改造,使信仰从“超越权力”转变为“服从权力”。

四、

2025 年中共迫害基督徒的新动态

一)、整体趋势:从“零星打压”转向“体系化清场”

2025 年,多地针对基督徒(尤其是未登记家庭教会/城市家庭教会网络)出现更明显的“跨地域、成体系”执法模式:

集中抓捕与“网络化”清查并行:线下突袭、异地带走的同时,重点打击教会的线上传播、群组聚会与网络讲道。

“刑事化”升级:一些案件不再停留于传唤、行政拘留,而以更重的刑事罪名处理

(如“诈骗”“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形成长期羁押与重判风险。

以“反渗透/反境外/反网络传播”为叙事框架:把独立教会视为“意识形态风险点”,对其组织形态、跨城联结、线上影响力进行“切断式”打击。

二)、2025 年四个“新动向”

动向 1:城市大型家庭教会遭“跨城同步抓捕”

2025 年 10 月 10—11 日前后,北京锡安教会(Zion Church)相关牧者与同工在多地被带走/拘押,被多家机构描述为近年来对城市家庭教会网络“最显著的一次打击”。人权观察披露抓捕发生在北京、上海、浙江等七城市、近 30 人被捕,并指出其中包括创办人金明日(Ezra Jin Mingri)在广西北海被捕。

含义:这类行动不仅针对单一堂点,而更像是对“跨城网络型教会”的同步拆解——抓核心同工、切断联络、制造恐惧外溢。

动向 2:以“网络传播”为突破口,压缩信仰表达空间

2025 年 9 月,国家宗教事务局发布《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明确限制宗教教职人员在网络直播、短视频、在线会议、微信群/朋友圈等方式“传教”,并提出不得利用生成式 AI 传教等条款。

含义:这在制度层面进一步把宗教表达“围栏化”——只有获得许可的平台与合体才能做线上宗教内容;对家庭教会常见的线上讲道、群组查经与传播形成更高风险。

动向 3:常用罪名“换壳”:把正常信仰活动“犯罪化”

2025 年 5 月,陕西西安“锡安之光教会”高全福牧师等多位教牧同工被以“涉嫌利用

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自由亚洲电台与对华援助协会均有报道。

含义: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等口袋化表述,将讲道、聚会、牧养等活动纳入刑事化轨道,形成“可抓可判”的弹性空间。

动向 4:继续用“诈骗”框架重判教会奉献/奉献管理

山西临汾金灯台(或译金灯堂)家庭教会相关案件在 2025 年 6 月出现重判信息:对华援助协会称 10 名成员以“诈骗罪”被判多年徒刑,并强调指控与信徒奉献相关;亚洲民主与人权基金会也记录相关判决与刑期节点。

含义:把教会奉献、财务同工、奉献使用等“宗教共同体内部事务”司法化、刑事化,既可“断粮”,也可把核心同工长期羁押。

三)2025 年迫害手法的“组合拳”画像

把上述案例放在一起看,2025 年常见组合是:

先监控/锁定名单 → 同步抓捕核心同工 → 长期羁押/异地审讯(制造组织断裂)

以“网络传播/非法信息网络”定性(把线上聚会、讲道、传播当成“证据链”)

以“诈骗/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等罪名入刑让案件从行政层面升级到刑事层面。

用“规范性文件”制造寒蝉效应即使未必每条都严密落地,但足以让信徒自我审查、缩小活动半径。

四) 网罗罪名的黑匣子

盒子 A:跨城同步抓捕(锡安教会网络):时间、城市数量、被捕人数、核心人物、可能指控与风险点。

盒子 B:罪名替换(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以西安锡安之光为例,说明口袋罪适用方式。

盒子 C:奉献刑事化(诈骗罪):以临汾金灯台/金灯堂判刑为例,展示重判与财

务指控路径。

盒子 D:网络围栏化(网络行为规范):引用条款要点(禁止直播/群组传教、限制平台资质、AI 条款),作为“制度背景”。

五、全能神教会成为中共宗教迫害的重点

在某些地区的内部会议与执行通报中,“打击取缔全能神教会”被明确列为地方政府年度“重点任务”,甚至作为部分单位评估考核的“关键指标”。一名参与过基层治理会议的知情者回忆,在一次乡镇层面的工作部署会上,主持者原话强调:“宗教问题不是一般问题,要把打击取缔全能神教会当成首要任务来抓。”

所谓“首要任务”,意味着资源优先、警力优先、情报优先、指标优先,也意味着所有部门必须参与。在执行链条中,这种任

务通常被拆分为多个“行动条块”:公安负责抓捕与审讯,宗教部门负责登记与排查,社区网格员负责落地走访,学校负责调查未成年人家庭状况,财政与民政则负责配合奖励与惩罚机制。

针对全能神教会的行动出现了明显的“专项化”特点。有地区设立工作专班,有地区成立跨部门协调组,有地区将任务细化为“摸排—定位—抓捕—转化—追踪”的流程。所谓“转化”,即强制放弃信仰。在一些内部材料中,镇压工作被描述为“攻坚战”“总体战”甚至“清零行动”。在实践中,这种优先级带来几项显著后果:

第一,抓捕行动呈现指标化。

多名基层参与者提到,抓捕全能神教会信徒时存在“任务量”。有的地方要求按季度上报,有的要求不得“零上报”。在某一年专项行动中,有县级公安机构在内部表态会上提出:“必须确保完成人员抓捕指标,不达标要说明原因。”

第二,老年群体被集中纳入打击对象。

仅在 2025 年 1 月至 11 月,某省就抓捕了 640 名全能神教会基督徒,其中 60 岁以上的老年人超过半数,最高年龄达 93 岁。对这些群体的抓捕既无法律缓冲,也无体恤机制。

第三,“洗脑转化”成为关键环节。

被抓捕者常被送往无标识宾馆或培训中心,被 24 小时看护,不准出门、不准会见律师、不准睡眠、限制饮食,通过观看诋毁信仰的视频、签署所谓“三书”(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完成所谓“政治清洁”。数名年龄 65 岁以上基督徒遭暴力洗脑和肉体折磨后病情恶化以至死亡或自杀,如一名 66 岁女性因拒绝放弃信仰被关押 48 天,有时血压升至 200mmHg 以上。

第四,跨境延伸开始出现。

对于逃亡海外的信徒,当局通过骚扰亲属、施压返国、收集信息甚至干扰庇护程序等方式延伸执行链条,使镇压不再以国境为界。

综合以上分析,这种将某一宗教群体列为“首要任务”的机制,使得宗教问题从“治安事务”升级为“政治目标”,也使得信仰从私人事务升级为国家动员对象。在这一体系下,普通信徒面临的已不仅是抓捕,而是一套完整的消灭、瓦解与清零的系统化作业流程。(2026.1.31 日于荷兰)

2026 年 1 月 31 日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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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福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