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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云:反腐亡党亡国,不反腐也亡党亡国(下)

作者: 张东云

在习近平时代对官员的高强度的监控与清洗下,我们所能看到的是这些掠夺和腐败的手段不但并没有消失,而是向着更深层、更隐蔽的方向演变。具体来说,土地市场与国有资源依然是财富转移的主战场,但操作手法已从粗放的“直接划拨”演变为复杂的金融游戏。习近平推行的国家主义经济政策和日益严苛的政治纪律,使得大规模的公开私有化变得政治不正确且风险极高。但这并没有斩断贪婪的触角,反而迫使权贵资本主义进化出更具伪装性的形态。现在的白手套不再仅仅是显眼的私营大亨,更多时候是披着“混合所有制”外衣的影子公司,或是通过私募股权、信托架构等金融工具进行多层嵌套的资本运作。这种手段的升级,使得资产流失的过程更加难以追踪,也使得监管机构(如纪委)面临着巨大的信息不对称。官员们不再追求即时的现金回报,而是追求一种长期的、结构性的利益绑定。正如裴敏欣所指出的,尽管反腐声势浩大,但只要产权依然模糊,只要官员依然掌握着资源的配置权,这种将公共财富通过复杂的金融管道输送给特定关系人的冲动就永远无法遏制。这解释了为何在反腐十二年后,金融领域依然是腐败的重灾区,因为那里是资金流转的血管,也是可供权贵资本洗白的避风港。

再者,裴敏欣的最新研究揭示了一种“恐惧下的疯狂”心态,这构成了当下官员掠夺行为的心理基础。在《出卖中国》中,官员的贪婪源于对财富的渴望;而在《从整肃到控制》中,裴敏欣通过分析苗华等习近平亲自提拔的军方高层落马案例,指出了一种更为病态的心理机制:赌徒心态。既然反腐的高压线无处不在,既然政治安全感已经荡然无存(即便是亲信也不安全),那么官员们在任期内进行“最后一次疯狂掠夺”的边际成本反而降低了。这种逻辑类似于“末日狂欢”——既然明天可能就会被清洗,那么今天就必须攫取足以对冲未来风险的巨额财富。这解释了为什么在如此高压的反腐环境下,涉案金额反而屡创新高,动辄数亿甚至数十亿。这并非因为官员们不知道风险,而是因为在极度不安全的政治环境中,金钱成为了唯一可信的某种“退路”或“赎罪券”。这种心态导致了掠夺手段的极端化和短期化,官员们不再顾及吃相,不再考虑长远后果,只想在政治生命结束前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

此外,家族式腐败作为一种传统的掠夺手段,在新的政治环境下也发生了功能性的转变。在“结交政治骗子”和“搞政治攀附”成为新罪名的背景下,血缘关系成为了官员们唯一敢于信任的纽带。官员们通过配偶、子女在海外或幕后持有资产,试图构建一道物理上和法律上的防火墙。然而,这种手段也正变得越来越危险,裴敏欣在论文中提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等这一类条款,正是为了击穿这道防火墙。官方要求官员详尽申报个人及家庭财产,实际上是将家族成员纳入了泛政治化的监控范围。这导致了一场猫鼠游戏:官员们想方设法通过代持、离岸信托等手段隐匿家族资产,而党则试图通过大数据和金融穿透来锁定这些财富。这场博弈的升级,使得腐败手段变得更加专业化和国际化,也使得反腐的成本呈指数级上升。

最后,我们必须看到,这些掠夺与对抗手段的演变,实际上反映了中共治理模式的深层困境。裴敏欣在《从整肃到控制》中提到的“官僚瘫痪”(Bureaucratic Paralysis)现象,正是这种高压反腐的副作用。当官员们发现,无论是积极作为(可能触犯滥用职权的红线)还是消极怠工(可能被扣上形式主义的帽子),无论是搞经济建设(涉及资金往来就难免瓜田李下)还是搞政治投机(可能站错队),都面临着巨大的政治风险时,他们选择了一种消极的抵抗手段——“躺平”。这种“不作为”虽然不是直接的掠夺,但从广义上讲,它是对公共职位和国家薪俸的窃取,是对执政资源的巨大浪费。虽然习近平曾试图通过“三个区分开来”来鼓励官员做事,但在 2025 年的中纪委讲话中又悄然收回了这一宽容姿态,重回强硬基调。这表明,政权在“遏制掠夺”和“维持效能”之间已经进退失据。官员们用“对抗审查”来保护非法所得,用“躺平”来规避政治风险,这两者共同构成了当下权贵资本主义的新常态。

裴敏欣的研究不仅揭示了中国权贵资本主义贪婪的“经济理性”,还分析了执法机关(公安)、司法体系(法院)以及整个地方政权的腐败和溃败,或者说,公权力的“黑帮化”(Mafia-ization)。从沈阳刘涌案到福州陈凯案,从湖南郴州李大伦案到广东茂名窝案,许许多多案例都能够证明,在中国许多地方存在着“警匪一家”、“官匪共治”的局面,政府不再是遏制犯罪的力量,反而成为了有组织犯罪的合伙人,甚至是其本身。

我们都知道,在正常的法治国家,法院应当是独立的仲裁者,但在中共的党国体制下,法院被定义为必须接受党领导的专政工具,这种制度设计本身就是司法腐败的温床,而 1990 年代以来的商业化大潮则无疑加速了司法体系溃败的过程。书中详细分析了司法腐败的微观机制,特别是法院内部的“审判委员会”制度和森严的行政等级结构。这种结构使得行贿者无需买通所有法官,只需搞定掌握最终决定权的院长或庭长,就能在这个自上而下的权力链条中锁定判决结果。我们看到了法官们不仅在民商事案件中吃了原告吃被告,甚至在执行环节——这一司法权威的最终体现——与拍卖行、黑社会性质的资产处置公司结成利益同盟,将司法执行权变成了掠夺债务人资产的强盗行径。不仅如此,司法体系内部还存在着广泛的“纵向勾结”:下级法院为了在考核中过关或在上诉案件中维持原判,不得不向上级法院的法官行贿。这种“司法体系内部的腐败市场化”,导致了法律解释权和裁判权的全面异化。裴敏欣在书中引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乃至更基层的无数法官落马的案例,无不证明这并非个别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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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司法腐败更具破坏力的,是执法机关(公安)与黑社会组织之间的勾结。裴敏欣在第六章《与黑道共枕》中,用详实的证据揭示了“保护伞”这一中国特色政治术语背后的血腥真相。在赌博、色情、高利贷等灰色产业中,公安局长往往以“干股”形式参与分红,他们出卖国家的执法权,换取黑帮的“贡金”。不仅如此,书中还指出,中国黑社会的进化早已超越了黄赌毒的传统范畴,而是深度介入了房地产、矿产资源开发、物流运输等正规经济领域。在这个过程中,拥有暴力资源的黑帮与拥有合法伤害权的警察结成了最可怕的联盟。例如,在辽宁沈阳的刘涌案中,我们看到一个黑帮头目竟然能够当选人大代表,并与市长、法院院长、公安局长称兄道弟,利用公权力铲除商业竞争对手,甚至在闹市区公然行凶而无人敢管。

这种“暴力外包”和“政权黑帮化”最极端的表现,莫过于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和维稳中对黑恶势力的功能性使用。为了追求 GDP 增长和土地财政的暴利,地方官员往往需要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大规模的土地腾退。在法律程序繁琐、补偿标准过低导致民众抵制的情况下,直接动用正规警力往往会引发巨大的政治风险和舆论反弹。于是“制度创新”便应运而生:政府默许、雇佣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往往披着保安公司或拆迁公司的外衣)来干脏活,地方官员实际上当上了黑社会的“教父”,对不服从的民众断水断电、深夜袭击、殴打恐吓,无所不用其极。而如果局面已经到了这个样子,那么所谓“塌方式腐败”和地方治理的黑帮化便成为必然。当一个地区从党委书记到市长,从公安局长到法院院长,全部卷入同一个买官卖官和利益输送的网络时,这个地方政权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个有组织的犯罪集团。在著名的安徽阜阳王怀忠案以及后来震惊中外的山西官场大地震中,我们看到了这种“窝案”的惊人规模。各级官员之间通过金钱和罪恶建立了牢不可破的人身依附关系(Clientelism),形成了一个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在这个王国里,党纪国法形同虚设,中央的政令不出中南海,唯一的规则就是老大的意志和利益分配的潜规则。裴敏欣将这种现象描述为政权的“碎片化”和“封建化”,而这种地方割据势力的形成,对中共中央的集权统治构成了致命的威胁。正如我们在周永康案件中所看到的,当掌控国家强力部门的高级官员(政法委书记)本身成为最大的黑帮保护伞,甚至试图将这种权力转化为对抗中央的政治资本时,所谓的“党指挥枪”就面临着失控的危险。这种可以被称之为“烂透了”的现状,充分解释了为什么中国政府虽然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维稳经费和最先进的监控技术,却依然感到极度的不安全。因为这台看似强大的暴力机器,其内部零件早已锈蚀不堪,充满了投机分子和两面人。一旦面临真正的社会动荡或政治危机,这支依靠利益分赃而非政治忠诚维系的队伍,很可能会在一夜之间倒戈或瓦解。

习近平当然也意识到了这种对政权稳定、执政安全的巨大风险,然而经历了十年的反腐,我们所看到的是,地方上的“黑道治国”虽然受到了巨大打击,但取而代之的却是官僚体系的全面瘫痪和躺平。裴敏欣在今年发表的研究中指出,为了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团团伙伙”,中央通过纪委系统实施了史无前例的高压监控。这种监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明目张胆的“警匪勾结”,但却带来了更为严重的副作用:当“妄议中央”、“执行决策部署不坚决”甚至“私自阅看禁书”都可能成为被清洗的理由时,官员们发现任何积极的行政作为都可能触雷,所以,为了规避无处不在的政治风险,他们选择了一种消极的抵抗策略,懒政、怠政和躺平成为了当下中国官场的流行病,而这导致了行政效能的剧烈衰退。如果说过去的“黑道治国”是官员们为了利益而疯狂“乱作为”,那么现在的“官僚瘫痪”则是官员们为了生存而集体“不作为”。对于一个庞大的专制政体而言,这种行政神经末梢坏死的危险性不言而喻,因为它切断了政权与社会的联系,使得国家机器在空转中耗尽能量。

裴敏欣在论文中提出了中共当前面临的“治理悖论”,即一方面,为了维持经济增长和各种宏大战略的实施,中央迫切需要官员们发挥主观能动性,敢于担当;另一方面,为了确保绝对的政治忠诚和防止权贵集团的死灰复燃,中央又必须维持高压的纪律审查。尽管习近平曾试图提出“三个区分开来”(“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试图以此来安抚惊魂未定的官僚队伍,鼓励他们干事创业。然而,在 2025 年 1 月的中纪委全会讲话中,习近平却又悄然省略了这一说法,重回强硬的肃贪基调。这种政策上的进退失据,生动地反映了该体制面临的无解困境:不反腐(放松控制),就会回到《出卖中国》中描述的“塌方式腐败”和“黑道治国”,政权会被权贵集团肢解;反腐(加强控制),则会导致《从整肃到控制》中描述的“官僚瘫痪”,政权会因为无人干事而窒息。在缺乏法治和民主监督的前提下,依靠内部清洗来维持的政治秩序,只能在“溃烂”与“僵死”这两个极端之间通过不断震荡来寻找那根本不存在的平衡点。

2026 年 1 月 31 日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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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