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Image

王炳章:Sandel公共利益优先论批判(十一)

作者: 王炳章

第十四章:美国急需的,是拆掉现存的两颗定时炸弹——给渐进式制度改革赢得时间窗口

然而,我认为,(一)在美国等国家和地区,一步到位地推行“井田制”,不大实际,要一步一步有节奏的来;(二)目前最急需在美国(等其它国家)解决的,还不是立马推行“井田制”而是应先聚焦拆解掉,可以引爆社会爆炸的那些潜在性定时炸弹,以便防止 2021 年元月六日那样的群众性暴力冲击国会事件,基至是更危险的事件发生。

或者这么说:在美国,先要做预防社会大动荡的工作,先做一些必要的铺垫性政治法律改革,给后面的一系列其它社会改革,赢得时间,并创造必要的条件。否则,还没来得及改革教育体制和医疗体制,还没来得及试点“井田制”,社会先大动荡起来了——那时,再去拆解那些潜在的定时炸弹,已经晚了。也可这么讲:目前,美国还没有推行“公共教育资源公民人人均分”的条件,因为,一状告到最高法院,而最高法院一下否决了你的改革方案,就把改革之路堵死了。而美最高法院的下一个无理性否决一个正确的改革方案,也可能是一个可以引爆社会动荡的定时炸弹。[1]

就是说,根据我对美国制度进行多年的考察,我诊断出,美国当前存藏着两颗重磅定时炸弹:一个是每四年一次的总统大选出现输者不服,引发抗议这颗定时弹;另一个定时炸弹,就是已沦为党派内斗工具的美最高法院,今后的某次引发另一派群众大不满的裁决。这两颗定时炸弹一旦引爆,就可能出现不可控局面。因此,拆掉这两颗定时炸弹,是当务之急。Sandel 教授等人估计也看到了这些问题,但,都给不出有效对策。我有对策,详后。

我想再用另一种表达方式,说明我的想法:第一,就象我给 Sandel 教授提出的建议“不应把批判、斗争的矛头指向精英人士及精英集团、而应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产生精英集团固化’的制度”那样;在“财富分布极为不均、贫富悬殊”这一块,同样不能把批判及斗争的矛头对准富人,而应该对准造成这种贫富悬殊的制度。象美国当下的巨富贝索斯(亚玛逊 [Amazon] 创办人)、盖茨(微软创办人)、巴菲特(“股神”)、马斯克(Space X 创始人)、扎克伯格(Facebook 创办人)等,他们致富,都是按照现在的游戏规则而“玩出来”的。他们没什么错,不但没什么错,而且对全社会也做出了一定贡献。问题出在“游戏规则”上,即出在制度(法律)设计上。所以,若不改这种制度(法律)设计,就算你铲除了一批巨富,还会有新的巨富冒出来;

• 美国人都知道,2000 年总统大选时 Gore 与 Bush 之间的对决。

在佛州重新计票 Gore 有可能翻盘之时,以蓝奎斯特首席大法为首的美最高法院以 5:4 票决,决定停止佛州重新计票,等于宣布小布什获得总统宝座。

当时,数万名义愤填膺的 Gore 的支持者聚集在 D.C.,抗议最高法院的此一裁决。情势相当紧张。我守在电视机前,观看形势发展。

Gore 的大度讲话,缓和局面。他说(大意):“我不同意最高法院的裁决。但我认输了。我们应庆幸美国在上帝和法律之下……”。

那时,如果换个个性暴烈而怒火针对最高法院的候选人,如果他发表的演说进一步煽起群众的激愤,既使他不明确号召支持他的民众们冲击最高法院,只要聚众中有一个人振臂一呼“向大法官讨个公道去!”怒火冲天的群众就会冲向最高法院,演变成暴力行动,甚至会出人命。弄不好,大法官们会遭大殃的。还好 2000 年、2021 年的 D.C.群众性事件,军队未有卷入。而一旦军官集团分裂,会再次暴发内战——这种可能性,是不能排除的。

因此,我认为,美国(及某些国家)的当务之急,是尽快拔除引爆社会动荡的这颗定时炸弹。

第二,若要改变上面的制度(制度是法律的一种体现),就先要改革“制订法律、设计制度”的体制即立法机构及司法机构的体制。

虽然说,美国今日一切病,都是由于“宪法有病”,[1]但一下子修改宪法,难度太大;要分步推进。

第三,眼下,最急切的问题是割掉政治两极化这个癌瘤。一是政治两极化、二是极右与极左两派的打斗,这是最危险的一颗定时炸弹:按目前的制度,每次总统大选,每次最高法院的裁决,都可能点燃这颗定时炸弹的“引信”(fuze)。

如何拆解掉这两颗定时炸弹呢?请看下面我写出的两个妙招——《圣经》《易经》中给出的办法。

第 15 章:从根儿上消除“政治两极化”——拆除“对总统大选结果不服而引发动乱这颗定时炸弹”

要改革目前的选举制度—“两党竞选、赢者通吃制度”。方法简单易行(而且,不用修改宪法):实施“人选三强、三分天下”之策。具体作法是:

1) 参议院(senate)(立法机构)选区不变,每州,仍算一个选区。

2) 每位选民在选票上只能写(选)一个候选人——这个制度,也没变。

3) 下面是关键了:每个选区得票多的前三名候选人,都胜出者当选。

如此选举,可引出下面几大变:

(一)参议员,变成了 150 名(每州三名);

(二)150 名参议员中,左、中、右三派人数,各占三分之一左右。道理是,理论上,在任何一个议题上,都会有左、中、右三派意见,只要是自由表达的話。因此,三派推出的一位候选人,都会当选。这样,150 名参议员,左、中、右三派人数,各占⅓,三分天下(席位)。

[1]美国宪法是一个大有病的宪法。

美国宪法虽说是站对了某些点(如最高权利分开与制衡;陪审团制等),它是带着先天性缺陷出生的;(一)缺陷一,它是精英集团(精英中的精英们)所制订的;没有一个平民参与;(二)缺陷二,它是由白人制订的;没有一个有色人种参与;(三)缺陷三,它是由男人制订的;无一女性参与。

你看,55 位制宪先贤,全是顶尖精英;全是白人;全是男性。因此,美宪法从“出生”就在权益上倾向精英,倾向白人,倾向男性。

虽然后来几个宪法修正案有纠偏上述倾向之效,但是,在公民直接参与立法等方面,也未能实现精英民主与平民民主的有机结合。

2025 年 3 月 1 日上传

本文由《中國之春》首發,轉載請註明出處。
作者: 王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