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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空:土地国有化的后果(上)

作者: 镜空

【编者按】本文作者在文章开头指出,中国问题的核心就是土地问题,在编者看来,所谓土地问题,大致可以分为土地产权、土地革命、土地财政等几个横跨不同时间和视角的方面。最近中国房地产市场陷入重大危机,中国政府的应对措施也显得极为乏力,而房地产市场的危机一旦全面爆发,后果将会是全面且严重的,为此,本期《中国之春》将会刊登有三位作者写作的上下共 6 篇有关中国土地问题的文章,以供读者思考中国土地问题的历史根源和现实表现。

记得在哪里曾经看到过一句话,说中国问题的核心就是土地问题,从当年孙中山的“建立民国,平均地权”,到中共的土地革命,再到 49 年夺取政权之后的土改,人民公社,又或者是对岸的“耕者有其田”、“三七五减租”,一直到中共宣布改革开放以来,1990 年代逐渐启动的土地财政。按照这种视角去看的话,过去这一百多年,中国问题的核心,似乎的确是土地问题。

最近,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岌岌可危,中央政府几乎几天一个政策试图救市,不是为了维持房价就是针对房地产公司的保交楼,毕竟,整个社会的稳定,三分之一还要多的 GDP,都悬挂在房地产市场之上。在这两篇文章当中,笔者将对中国的土地产权问题和土地财政问题进行一个简单的描述,笔者并非经济学的专业研究者,因此只想“draw from”(参考、援引)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当中自己所阅读到的一些内容,对这些内容有一个概括性的,分成几个大点的阐述,还望读者批评指正。

如果说中国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那么土地问题的核心又是什么呢?答案很简单,就是国有的土地制度,或者我们可以再说的温和一点,就是国家主导,而非市场主导的土地政策,在过去的一百多年当中,几乎绝大多数时间,中国都是处于一个绝对的土地国有的状态,所有的土地都是党控制的,国家所有的。

从简单的跨国研究就可以看到,世界上所有工业化国家都保护私人土地产权,而且,在所有这些国家里,多数土地为公民私人所有。世界上只有少数不发达国家不允许公民拥有私有土地产权,例如我们的社会主义战友朝鲜,或者古巴。

为什么要特别强调私有土地产权问题?道理非常简单。因为在所有经济里,产权最基本的部分是土地产权。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私有产权的基础是土地私有产权。当公民的土地产权没有保障、随时可能被剥夺的时候,其他所有私有产权的保护都可能形同虚设。当个人没有土地产权的时候,个人其他所有产权方面的保护也会形同虚设。

具体来说,国家对土地的垄断权带来的第一个问题即是,这使得政府可以“依法”剥夺农民和市民对土地的权利。最常见的表现方式是强制拆迁。最近这些年由于中共政府强力的言论管制,我们好像不大能在新闻报道上看到这种新闻了,但这不代表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或者这个问题的影响也不存在了。有人会以为,强制拆迁只是某个地方政府的不恰当行为,实际上,强拆有其基本的法律和体制根源,即不承认公民对土地的基本权利。强制拆迁显然是最重要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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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剥夺农民和市民对土地的权利产生的第二个问题是导致社会、经济的严重不平等。原因非常简单,因为政府有法律的依据来剥夺农民和市民的时候,就会挤压他们的利益。当有人在剥夺过程中致富的时候,就有人由于利益被严重挤压,变得更加贫穷。这一问题对农民尤其严重。由于农民没有对土地的处置权,农民不可能在对他有利的出让方式下自主自救。基本权益被剥夺导致许多农民的贫困,也严重阻碍了农民变成企业家。

其实地权不交给农民,而要由政府来进行某种管制,也不是不可以讲出几条道理的,比如说农民知识层次比较低,比如说社会发展需要某种程度的原始积累,比如说规划极为重要等等,都可以成为理由。但是,笔者认为官方讲的最大的一个理由恰恰是最没有理由的——就是说为失地农民着想,不搞土地私有制,就是防止出现大量的失地农民。我觉得这个说法是所有理由中最荒唐的一个理由。简而言之,如果你真的是为失地农民所想,害怕土地给了农民后,他们会被忽悠会乱卖地,或者说农民喜欢赌博啊喝酒,把这些地都拿去胡折腾……我觉得针对这个担忧的解决办法很简单:那就是把土地私有制实行一半,就是实行所谓的交易批准制度,也就是说如果农民愿意卖地,还需要交易被批准,土地就不会想卖就能卖;但是如果农民不卖地,政府是绝对不能买的。概况来说就是,你不允许农民有卖地的自由,至少你允许农民有不卖地的自由,那就可以防范所谓的失地农民问题。如果你真是这样做,那我可以相信你大概的确是为防止失地农民着想。但是如果你现在连这点都不愿干,不仅不允许农民有卖地的自由,甚至也不允许农民有不卖地的自由,那就怎么谈得上避免失地农民呢?也就是说这种制度的前提就是农民的地是可以抢的,讲得简单点就是这样。

第三个问题是,政府对土地的垄断严重扭曲土地市场,土地的严重供给不足是造成城市房价飞涨的基本因素之一。中国现在经济发展的重点已经变成了城市化,其中核心的问题就是土地开发。中国土地供给严重不足根源在于由政府对土地的垄断权带来的以下问题:

其一,地方政府利用对土地的垄断权试图最大化其收入。任何一个垄断者,无论是有垄断权的商人还是有垄断权的政府,当他追求收入最大化的时候,垄断者一定要限制供给。在土地问题上也不例外。因此,中国城市高房价问题的核心就是由政府垄断土地而有意识地减少供给带来的。

其二,利用对土地的垄断权,政府可以无约束地推行错误政策,全面限制土地供给。例如以保护可耕地,即所谓“18 亿亩红线”为理由限制土地供给的国家政策。“18 亿亩红线”的理由完全站不住脚。道理特别简单,因为 18 亿亩耕地,即 120 万平方公里耕地,只占中国 960 万平方公里的约八分之一。但是,占国土八分之七的绝大部分不可耕地是完全可以用于城市建设的,是没有理由限制的。中国人口密度最高的江苏和浙江,人口密度和台湾及韩国差不多,而台湾及韩国大都是山区,可耕地少。如果没有人为限制土地供给,如果像中国台湾及韩国那样,大量不可耕地被用于城市建设的话(由于土地是私人拥有的,是在市场上交易的,除小范围的区域规划外,没有人为的全面限制土地供给。因此,除了在台北及首尔市中心和个别的几个市中心地价高以外,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比,台湾及韩国普遍地价并不高),中国的地价不会这么高,房地产市场不会像今天这样。核心的问题就是只要坚持政府对土地的垄断,所有的房市调控政策除了会损坏市场之外,解决不了高房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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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镜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