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革命之路》(连载之十一)

作者: 王炳章

【編者按】從 1998 年本書誕生,至今已 25 年了,中國民運的主流語境已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王炳章的《中國民主革命之路》(《民運手冊》、《民運百題問答) 愈加彰顯出其生命力。改革已死,中共極權之惡已被整個世界所共知,共產黨不倒,世界不會好。此外,民主革命在大陸並沒完成,當下民主運動的目標仍舊是民主革命,而不是黨內改革,黨主立憲和形形色色的體制自洽。這就是本刊連載此書的主要原因。

另外,王炳章先生在 2002 年 6 月遭中共從越南綁架回中國,目前在廣東韶關監獄服無期徒刑。《中國之春》連載刊發《中國民主革命之路》,也期望讓更多人了解王炳章的思想,參與救援王炳章的行動。

本期连载该书第七部分是对台、港、藏治理模式的探讨,王炳章提出以三权分治的联邦模式解决西藏問題;以"松散联邦"模式解决台湾問題;以"港人治港"的模式解决香港問題。第八部分三个关于"革命观"二个問題,都是在"主权在民"视野里的精当分析。

第七部分 国体、台湾、香港和西藏问题

对西藏问题的态度

一百零五问:既然民运有建国、治国的远大抱负,就不可避免地碰到台湾、香港和西藏的问题。请问,你对西藏问题的解决持什么态度?

答:我在大学毕业后,曾分配到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行医,替藏族治病。我和藏族 人民共同生活了近两年之久。玉树地区与西藏相邻,原住民完全是藏民,生活习惯 与西藏并无二致。因此,当我与达赖喇嘛会见时,我对他说,我十分理解藏族人民的心情。我与达赖喇嘛很容易地达成了共识。我在西藏问题上的主张是,人权、治权、主权分开处理。一,人权。藏民应与汉民及其他任何民族一样,享有与生就有的、不可转移的和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中共必需停止任何迫害藏民的行为。民运要声援藏民为其人权奋斗的事业。二,治权。完全归藏民和当地其他住民所有。中央政府,包括未来的民主政府,不得用任何形式干涉西藏的选举和治理。不得委派任何官员。即完全的地方自治。另一方面,西藏人民可以竞选中央一级的任何政府官员。这些,由新宪法规定之。由此而知,新的中国民主政权,其国体是联邦制,政体是民主制。三,主权。根据新的联邦宪法,西藏的主权由西藏政府与联邦政府共享。联邦宪法将设立有关西藏问题的特殊条款。根据这些条款,西藏地区,可以行使比其他联邦成员更多的权力,包括除领土主权之外的一些主权权力。比如,象加拿大魁北克一样,有在外国设立办事处、派遣驻外代表的权力。即有一定的外交权力。其驻外机构将从事经济、文化、宗教及部分移民业务。根据新的联邦宪法,边界的防卫权力、即国防权力,归联邦政府行使。上述松散联邦的概念,达赖喇嘛曾多次表示过赞同。西藏问题,由于共产党的极权统治,累积了太多太深的矛盾。汉藏双方在未来大变局到来时,都要保持冷静。如果失控,汉藏矛盾加剧,汉人的安全受到威胁时,当地或附近的共产党驻军将可能对西藏实行军事管制。在内地相对混乱的期间,军管首脑可能象当年新疆盛世才那样,政治上施行专制统治,政体上虽不宣布独立,但实行边陲分治,搞独立王国,为今后的政体和制度统一留下后患。

松散聯邦制

一百零六问:你在前面,多次提到台湾。你如何处理与台湾的关系?

答:目前中国大陆与台湾之间的不和谐关系,是由复杂的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造成的。原因当中,中共的专制制度是一个重要因素。早在一九八二年,我就提出了“大陆不民主,台独不可能;大陆民主了,台独没必要”。意思是,台湾问题,归根结底是大陆问题。问题的要害是中国大陆的民主化。大陆没有民主化,仍然是中共的独裁专制,台独的诉求不可能成功。如果不顾现实,强行台独,将招致中共武力犯台。中共专制制度结束了,大陆实行了民主政体,台独诉求的主要原因,即不愿意接受中共的专制统治,将不再存在,台独的诉求也就没有必要了。因此,台海两岸问题的彻底解决,有赖于中国大陆民主化的实现。在此之前的一切措施,都是临时性的,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至于中共提出的“一国两制”,只是一时的权宜主张。由于过于一厢情愿,不切实际,台湾朝野无法接受。未来,在中国大陆实现了民主制度之后,海峡两岸对话、协商、达成协议的一切障碍已被扫除。台湾与大陆之间的关系,有两个极端摆在我们面前。左边这个极端:大一统;右边那个极端:独立。只有极端份子鼓吹极端的主张。在大一统和独立的两极之间,存在着广阔的空间和宽大的政治光谱,有多种途径供我们选择。绝大多数民主派人士的主张是,和西藏问题的解决一样,实行松散的联邦制度。

一,治权。完全归属台湾人民,大陆丝毫不能干涉。大陆人不可赴台竞选公职,但台湾人可以竞选联邦政府的任何职务。

二,主权。由台湾政府和联邦政府分享。在新宪法之下,台湾政府可以行使除领土主权之外的某些主权。如某些外交权,她可以委派驻外机构,处理台湾与世界 各地之间的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的交流和部分移民事物。另如某些移民权,她享有控制台湾永久住民数量的权力,等等。至于台海安全的防务权力,可由联邦政府与台湾政府共同行使。一切都在新的联邦宪法中明确规定,联邦宪法并要获得海峡两岸人民的批准。

以"港人治港"解決香港問題

一百零七问:香港的领土主权已归于中国,中共政府对香港实行了“一国两制”。你认为香港的问题解决了吗?民运人士解决香港问题的方案是什么?

答:香港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一国两制”运作之后,已经出现了问题。主要是:一,选举操纵。香港的选举,包括最高行政首长、立法局议员的选举,主要操纵在中共手里。香港乃弹丸之地,直接选举是非常容易办到的。但中共采取的,实际上是遴选,广大民众的选举权利被剥夺了。常此以往,港人的信心会越来越低。二,民权紧缩。香港人民的其它基本民权开始紧缩。如游行、示威的权利。表面上似乎仍可游行示威,但政府批准的地点、方式已在悄悄改变。三,自由恐惧。港人在中共的淫威下,开始自律。写文章小心了,办事小心了......一种莫名奇怪的恐惧感出现了。人民免于恐惧的自由正在消失。四,言论钳制。表面上,香港的持不同政见的报刊仍在出版,但当地作家的下笔分寸已在调整。特别要指出的是,电视传媒被中共暗中控制的程度正在提升。有些节目已不能自由制作。在其中工作的新闻从业人员,已感受到种种压力。五,金权控制。中共有计划地收购某些有影响力的公司和机构股票,企图以金钱控制政治。等等。香港问题,象台湾一样,根子在中国大陆。我们的主张是,香港应实行彻底的港人治港。香港采取什么样的政治体制,采取什么样的选举模式,应该完全由香港人民决定。将来,大陆民主化之后,在联邦的国体及民主的政体之下,香港作为一个特别行政区,可以享受象台湾和西藏一样的自治权力。

第八部分 革命观和理想国

我之革命觀

一百零八问:你反复提到人民有革命的权利,革命乃天赋人权。你的革命观是什么?

答:圣经《使徒行传》示喻革命的权利:咱必须服从神,而非服从人。 《易革注疏》颂扬汤武革命:夏桀殷纣,凶狂无度。天既震怒,人亦叛主。殷汤周武,聪明睿智。上顺天命,下应人心。放桀鸣条,诛纣牧野。革其王命,改其恶俗。孟子曾为革命正名: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桀矣,未闻弑君也。美国独立宣言号召人民行使革命之权:“所有的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取得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正当权利是从被统治者的同意中产生出来的。任何形式的政府,当其对这些目的有损时,人民便有权利将它改变或者废除,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

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是还可以忍受的,人类都还情愿忍受,而不愿借取消其以习惯的政府已求自救。但是,等到一连串的暴虐与掠夺,全部都在追求同一个目标,证明了政府的全部企图,只是要把人民置于绝对的专制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了权利,也有义务,去把这个政府推翻,而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制定新的保障。”美国贡献最大的总统之一林肯,继承了独立宣言的精神,在其就职演说时,公开为人民的革命权利进行辩护:“这个国家,及其所有的机关,都归其住民所有。不论什么时侯,只要人民厌倦了现有的政府,他们都可以实行宪法的权利改变政府,或者行使革命的权利推翻政府。”这一切,都揭示了一个真理:推翻暴虐和腐化的政府,乃人民的天赋人权。因为,政府是人民人民建立的,应当为人民谋取福利,当这一宗旨遭到践踏,推翻、更换现存的政府,是天经地义的。别说暴虐的政府,就是做事不和民意的政府,人民都有权更迭。在民主国家,更迭政府乃平常之事。美国每四年就有一次更换政府的机会,那就是周期性的选举,很少有政府是长期执政的。看一看,近二十年来,美国换了多少届的政府?尼克松、福特共和党政府,人民不信任了,把它推掉,换上卡特民主党政府。卡特干得不好,人民把它赶下台,换上了里根、布什的共和党政府。他们做了三届,经济先盛后衰,人民又把共和党轰下去,请克林顿的民主党 重新执政。所谓民主制度,只不过是把推翻、更迭政府合法化、程序化罢了。中国的哲学家老子,把政府分为四等。他说:“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一等政府是最好的,无为而治,人民几乎感觉 不到它的存在;二等政府是用道德仁政进行治理的政府,靠老百姓的拥护和歌颂而统治。第三等政权,靠严苛的法律、靠暴力、靠百姓的恐惧感维持统治。第四等,是最烂的,欺压百姓,鱼肉人民,人民应当奋起,痛骂它,推翻它,革它的命。评一评,中共属于哪一等?中共政权是人类

有史以来最专制、最残暴、最腐败的政权。现已到了无官不贪、警匪一家的地步。人民忍了又忍,给了它一次又一次的机会。但是,中共不但不改,反而变本加利,这样的政府,推翻十次都不嫌多,怎么还能够让它继续存在?是时候了!起来吧,是人民应当行使革命权利的时候了!将来,民主制度建立之后,新政府做得不好,人民同样有权推翻它,换掉它。这,就是民主运动的革命观。

明確“革命”定义

一百零九问:请你将“革命”下个明确的定义好吗?因为,革命有很多不同的理解。

答:中国大陆的辞典中,将革命定义为:推翻旧的腐朽的社会制度,建立新的进步的社会制度。我将上述说法加以延伸,分两个层次谈谈革命的定义。一是从目的上 谈。我们民运的目的是革命性的,那就是:推翻中共的特权专制制度,建立分权制衡的民主制度。二是从手段上谈。手段分有革命性的,也有完全合法的。完全合法的理想做法是:一点不违背中共的现有法律,先竞选最基层的人民代表和村、镇长。再一层层竞选上去,直到当上全国人大的代表。由中共的合法最高权力机构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修改各项法律,实现民主化。理论上讲,凡是不完全符合中共现有法律的运作,都叫做革命性手段。达成民主化的革命性手段有很多,前面已有论述。如,人民大规模地奋起,占领省、市政府,成立民主政府,就是一种革命性的手段。所以,我的主张是,不排除用革命的手段,达成民主革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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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