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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向纯:异托邦来了个异乡客––––评倪志宏《权力高于财产:中共土改的政治经济学》(下)

作者: 嵇向纯

谁的历史?谁的暴力?

土改作为一个历史过程,也的确如本书作者所言,铲除了村庄中的“政治强人”(土豪劣绅恶霸等),但作者对该段历史的解释与阐释却往往让人感到出乎意料,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作者并不能或者并不愿识破中共文件或工作报告中的“修辞术”(好话说尽坏事做绝、说一套做一套、捏造等等)。就像是中共下乡工作队的工作报告中,虽然可以通过阅读这些报告发现史料,或者借此了解历史的大致经过,但对这些材料一定要注意辨识,毕竟这些材料并不是遵循学术逻辑的调查报告,而是服从于“党的需要”的某种“宣传材料”,这就需要我们去辨识其中的那些“虚构的文学性材料”部分。从本书的作者在书中不止一次的提到土改后中共治下农村的“基层民主”来看,他显然是着了道,他并不能识别中共材料中的那些“宣传文学部分”,并一股脑的接受下来,这就导致本书读起来很像是学了英文的梁效写作班子的作品,由此观之,他对于“中共党史”的掌握与熟悉程度也很让人怀疑。

在作者总结土改中暴力现象的原因时,这样的隔膜再次凸显,作者认为,“大多数土地改革暴力都是报复性的,以乡村政治而非国家强制为基础。过去和现在的村干部,凡是侵吞公共财产的,都会被没收,并在社区面前受到羞辱,以加强乡村道德秩序,使个人利益服从公共福利。大多数受害者受到的体罚与他们过去给他人造成的身体伤害成正比。”(P199-200)在这里,作者显然忽略了土改中暴力性行为的一个重要的来源,就是官方的强制与鼓动,就像是作者在本书中也写到,并不是所有在土改中被羞辱、被斗争或被杀的都是作者所定义的“政治强人”,“地主和富农被打死的事件在清乡运动中发生得最为频繁,因为外来的清乡队伍无意中打死了那些拒绝承认自己真正或假定藏有财物的富裕村民”(P184),也就说并不是所有的人在土改中遭受暴力的原因都是“他们过去给他人造成了身体伤害”。当然,为了不从“国家强制暴力/鼓动”的角度回答为什么“过去没有给他人造成了身体伤害的人也被杀死了”这个问题,作者将清乡队杀人的原因归结为“当时双城县里的饥荒”,“在这种情况下,清乡运动中的暴力和抢劫行为更像是一场绝望的生存斗争。”(P138)

但这里作者的解释就很牵强了,既然作者把该阶段土改中的暴力与死人现象归为该地的饥荒,那是否就意味着“没有饥荒的地方土改中的暴力与打死人现象就会比较少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根据一位 1947 年参加松花江北地区本县本乡土改工作队队员的回忆,土改的同一阶段(1947 年末 -1948 年春),他参加土改的地区同样也发生大量的死人与暴力行为,而这种流血行为显然是“党的斗争策略的一部分”,“那个‘土改’工作队的队长是县里派下来的,姓胡。他召集那帮人开会,他先说,说县里的什么头,叫‘树吉’(书记) 的人说了,这回一定要把贫雇农‘鼓捣’(鼓动) 起来,每个村得搞到底,把汉奸地主打死两三个,说要把......叫什么‘几几豆正的火’(阶级 斗争的火) 给点着。他说这几个村子有六个汉奸和地主,得打死两个。他说这是.......什么‘名’......噢,叫‘个名’(革命)。他说,明天打死寇玉铭、冯天禄,一个汉奸,一个地主。赵二混子 (作者注:此人雇农成份,有点文化) 插话,说了一句‘不打死行不行’。那个队长急啦,说这是‘个名’(革命),要把贫雇农‘鼓捣’(鼓动) 起来,说县里‘树吉’(书记) 就这么定的。没有别的人再敢说什么了【14】。”

1951年青海民和县土改中农民妇女与地主面对面进行说理斗争
1951 年青海民和县土改中农民妇女与地主面对面进行说理斗争

很明显,对于中共来说,地方土改中的暴力与流血显然是一种让农民跟共产党一条心的“权力技术”,是一种国家强制,就像是毛泽东的名言所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 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因此暴力和流血必定是土改的一个重要部分,并且和国家的鼓动与强制密切相连。为了让农民不再对“国民党还会回来掌权”抱有幻想,地方土改中的暴力与流血就是农民交给共产党的投名状,让他们彻底断了退路。正如张鸣所说,“国共战争和土改运动交织在一起形成的农村的政治态势就是,只要国民党一来,多数人不仅失去了‘胜利果实’,而且很可能成为报复的牺牲品。如此一来,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庭,参与和支持人民解放战争(参军、支前),才成为人们的一种合理选择,或者说剩下的唯一选择,这样,动员的目的也就实现了,彭真当时有段话说得非常到位:‘农民一翻身,就会要求武装保卫自己的胜利果实,我们应动员大批党员和翻身农民参加解放军,依靠他们提高我们军队的质量,使之成为更能打胜仗更能坚决支持土改的人民武装【15】。’”

而为了彻底断了农民的退路,让农民只能跟着上共产党的“贼船”,就一定要让土改斗争中流血,正如秦晖所说,“要让大家抛头颅洒热血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让你没有退路,有了投名状就不怕发动不起来了。1947 年 4 月,刘少奇到晋察冀中央分局讲到,‘要以复查为中心,动员党政军民的力量搞个彻底,所谓搞彻底就是要死一些人,搞彻底了,负担重些,农民也甘心,扩兵也容易。’再三复查的意义并不 在于再找一点土地,而是再流点血,一定要形成一种你死我活的氛围,只有这样高强度动员才可以实现【16】。”

同时,这种土改中的流血现场也成为一种甄别他人忠心(阶级立场)的“仪式”,就像是参加过辽宁土改的管惟炎回忆到,“一九四八年我在辽宁公学 (训练干部的学校) 工作时,就带学生区土改。学生家里很多都是地主,在农村稍有一些知识,所以也是要考验他们的阶级立场,要观察他们的阶级感情,叫阶级教育。在柳河时,有一个斗争大会,地主把衣服都脱了,只剩下内衣裤,中式的裤子,农民上去诉苦地主如何剥削,之后,就用木棍去打,一个个把白衣服打成红衣服,甚至活活打死,有区长宣布地主罪大恶极应处死,再补一枪,假如学生在这时表现出同情,就马上开除学籍【17】。”  

从上面几个有关土改暴力与流血的分析来看,很明显,中共在土改中的目的显然不是什么如本书作者所说的“加强一种理想的道德秩序,在这种秩序中,滥用权力可以而且应该受到公开谴责。”(P174)或者如作者所言的,中共的土改旨在“通过将权力分配给‘勤劳’的人和按需分配财产,恢复了乡村社区的道德秩序。唯一的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及其干部能否比前政权更忠实于这一原则。”(P196)总结来说,作者认为共产党搞土改和之前的中国传统保持了连续性,都旨在维护“村庄的道德秩序”,而唯一的差别是共产党实际上比中国古代更好地完成了这一过程,也就是作者随幻想的土改后共产党在基层实施的“基层民主”。但上面的几个例子就可以说明,作者的立论实际上并不能站得住脚,共产党其实试图通过土改将“村庄的道德秩序”改造为“党的道德秩序”,也就是确立一个“党的新伦理秩序”,在这个过程中,村庄里的那种“传统伦理”实际上是被大程度地压制与颠覆了的,或者说服从于“党的新伦理”才是“村庄的传统伦理”可以保持最低限度生存的前提。

1953年,从中共中央中南局、湖南大学和省政协抽调一批干部组成工作组,到嘉禾县进行土改。图为工作组在乡组长会议上布置工作。
1953 年,从中共中央中南局、湖南大学和省政协抽调一批干部组成工作组,到嘉禾县进行土改。图为工作组在乡组长会议上布置工作。

也就是说,“党的新伦理”与“村庄的传统伦理”其实两种差异极大的东西,在传统的帝国“外儒内法”意识形态系统下,基层的村庄依然可以通过利用帝国意识形态在“儒”与“法”之间的张力,来借用儒家的“伦理道德”来构建宗族,加强自己的组织资源并以此抵抗(而非反抗)“编户齐民”的王朝权力。这点在南方比在北方更为常见。同时,宗族的兴起更是一个自明清后才出现的晚近现象,而非某种中国传统。而中共所确立的新秩序则确立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党的新伦理”,在其中“个人”的恰当存在方式就是党的一颗原子,用它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要“做党的一颗螺丝钉”,也就是宗族这种组织资源需要被党“摧枯拉朽”地斗争掉,让人们彻底地成为依附于“党国权力”的“原子”,而这一点是古代社会无法做到的,但本书作者那里这却成了中共比起中国古代更现代的标志。从中共的土改历史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中国古代帝国意识形态系统中“外儒内法”间的张力,在中共确立的“新道德/伦理秩序中”被拆除,人们必须要“舍小家而为大家”,而不再像古代那样还可以在“小家”与“大家”间犹豫,或者说不再像古代那样可以“君不君,则臣不臣”,而是“毛主席永远是君我永远是臣,无论他干的怎么样”。而这两种选择也在某种程度上呼应了林彪与周恩来的政治生涯,比起“永远跟着毛主席走”的周恩来,其实敢于“君不君,则臣不臣”林彪才更像一个“孔夫子的卫道士”,也当得起他那句“克己复礼”,因此“批林批孔”被放在一起,也就显得不那么矛盾了。

中国的?还是全球的?

作者本书的“理论野心”并没有局限于“探索一个现在土改中究竟发生了什么”,而是试图在一个全球的语境中做理论对话,“更深入地了解土地改革的地方性背景和做法,同样会使全球(对于土改的研究)进程更加清晰。”(P193)“在更高的层面上,正如我们在本书中所看到的,双城土地改革的经验可以为研究政治与经济、国家与社会、传统与革命之间的关系提出新的问题和方法。”(P193)但是从上文的总结来看,作者甚至连中共的土改究竟发生了什了都没有搞清楚,就开始想“在中国发现可以借以反思西方现代性的因素”,“历史”在本书作者的叙述下变成了一种制造“异托邦”的书写工具,“中国”在作者的笔下被彻底地构建为一种与中国历史似乎存在某种“虚假关联”但实际上和中国的现实政治与历史径流完全无关的“幻想乡”,而这一目的似乎仅仅是为了“使全球(对于土改的研究)进程更加清晰”。但对于本书作者来说,他自己肯定并不认为他的作品是一件某种幻觉的产物,甚至还会为自己做了很多理论创新而沾沾自喜,但遗憾的是,作者做出的所谓反思,或者创新,其实仅仅是在复述秦晖与金雁 80 年代与 90 年代的理论,并且甚至还将并没能够做到像秦晖与金雁那样有逻辑并且有史实依据的勾连土改与古代中国之间的联系。例如作者所谓的“权力高于财产”这个核心挂念,或者是“农村无地主只有恶霸”等相关论述,完全可以在秦晖与金雁 80 年代末的《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18】一书中找到,并且秦晖与金雁实际上更完美与更有逻辑地完成了这一过程,那我们为什么不去读秦晖而要去读这本书呢?同时,既然作者连中共的土改历程都没能搞清楚,并且把这一历史事件的叙述变得更混乱,又有何资格去谈“使全球(对于土改的研究)进程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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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这本书不禁让笔者想到何清涟回忆过的一个故事,“一位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修博士学位的中国姑娘,其博士论文选题是分析中国 1950 年代的《人民日报》,她做得非常努力,并且得出了一个让全世界都吃惊的结论:‘中国 1950 年代的报纸基本上真实地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情况’。她的论文计划未获通过,论文指导教授委员会做的结论是:这位学生连分辨事实的能力都没有,因此不具备任何研究能力【19】。”如今,和本书写法类似的“英文研究作品”一本又一本地被生产出来,不停地告诉人们“你们把共产党当成极权政党是错的,你看看之前被你们误解的毛主席的某某政策,它并没有你们想的那么坏,反而还给人民带去了好处”。以往,这些“英文研究作品”的重灾区只局限于研究毛时代的“集体化农业生产”或者“人民公社”等领域,而本书作者则更进一步,在共产党的土改上做起了“理论探索”。但这就不得不让人反问,这些作者又是否有“分辨事实的能力”和“任何研究能力”呢?

注释:

【14】冯志轩 .(2008).我所经历的土改运动。《往事》第 69 期。http://prchistory.org/wp-content/uploads/2015/08/WANGSHI_No69.pdf 

【15】张鸣。(2003). 动员结构与运动模式——华北地区土地改革运动的政治运作(1946—1949). 《二十一世纪》(香港). 2003 年 6 月号. 

【16】秦晖。(2019[2012] ). 暴力搞土改是逼農民納「投名狀」. 宋永毅主編。重審毛澤東的土地改革(上). P529; 也可见《文史參考》2012 年第 8 期 (4 月下) 

【17】管惟炎。(2004). 管惟炎口述歷史回憶錄。國立清華大學出版社.P43.他也同样回忆到,“宽甸县人口只有两万人,后来打死了两千人。 ”

【18】“《田园诗与狂想曲》初版于 1996 年。但它在 1989 年就曾作为一套丛书中的一本排印过,只是那年的变故导致丛书被取消,它的问世也就又拖了 6 年多,期间虽有若干增补修改,但基本上它是一部 1980 年代的著作。”可见秦晖:“前近代”研究的当代意义——《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序言

【19】何清漣。(2006). 霧鎖中國:中國大陸控制媒體策略大掲密。P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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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嵇向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