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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元雋:曹錕「賄選」與「雙十憲法」

作者: 唐元雋

曹錕「賄選」與《雙十憲法》軍閥看重選票,使制度有時變的模糊。如果說威權體制下有民主,上世紀二十年代北洋政府時期就是特例。

1923 年 10 月 5 日,直系首領曹錕通過所謂「賄選」當上中華民國第五任總統。選舉當天,有 590 位議員參加投票。下午開票結果,曹錕獨得 480 票,遠超半數,高票當選。而孫大元帥(中山)得 33 票、段大帥(祺瑞)得 7 票。在府上焦急等待的曹錕終於露出笑臉,曹府張燈結彩。這邊廂段祺瑞、孫中山等民國要人憤怒異常。選舉結果一出,全國震動。孫中山立刻聲明選舉無效,並號召南方各省起兵討伐。曹錕執政北京後,恢覆了兩次遭到非法解散的國會,讓「法統重光」。但議員因被拖欠薪資而不上班,當時黎大總統辭職,國家沒有中樞,多人競逐總統大位。曹錕直系政府,為讓議員參加投票,經與各派協商按所欠薪資數額給每位補發 5000 大洋,此舉有討好議員之嫌。被當時反對派及媒體炒作,於是就有了「賄選」一說。

《中華民國憲法》深受西方憲法理論尤其《美國憲法》的影響,包含國家機關體制採用三權分立制度(立法、行政、司法),國會採用兩院制(參議院、眾議院)。值得注意的是,該憲法雖採行總統制,但作為國家元首的大總統,係由國會兩院議員選舉產生。國會選舉大總統是民國初年各憲制性文件的共同特點,這種由立法機關選舉實權國家元首的做法與西方各國不同。地方制度上則定為省、縣二級制,並明定地方與中央權限,使憲法帶有聯邦制色彩。

「雙十憲法」,是中華民國第一部憲法,即《中華民國憲法》。1923年10月10日於北京公布,由新當選大總統曹錕公佈施行。圖片-網絡截屏
「雙十憲法」,是中華民國第一部憲法,即《中華民國憲法》。1923 年 10 月 10 日於北京公布,由新當選大總統曹錕公佈施行。圖片 - 網絡截屏

曹錕出身平民,年輕時讀過幾年私塾,以賣布為生。後來投身行伍,因其為人俠義、寬厚、肯出力、不怕死,且粗通文墨,很受長官及後來袁世凱的賞識,從一個大頭兵一路培養提升至督軍,後來與屬下吳佩孚搭檔擊敗皖系奉系各路軍閥,成為掌控中國最有實力的人物。曹成為總統後,在 10 月 10 日國慶節就職,頒行憲法,史稱《雙十憲法》。單就其內容而言,該憲法得到後世好評。憲法開篇就有「中華民國永遠為統一民主國」的宣示。曹錕畢竟是軍人,而當時軍隊都類似於私人武裝。仍屬於威權下的制度。但曹錕上位後,行事開明,尊重國會的立法權。切實實行責任內閣制,後世史家並不否認這點。

那時段,一些赳赳武夫的北洋軍閥重視在自己家鄉興辦學校,對教書育人的知識分子很是看重,像張作霖逢節日去學校向老師敬禮,曹錕創建河北大學等亦是如此,高薪聘請教授,天熱時怕教授講課出汗,曹錕命人專門為教授扇扇子,平日對學者十分尊重。這一點上看,現在同是炎黃子孫的共產黨官僚遠遠不及當時的軍閥。曹錕的執政方式開明,對日益盛行的聯省自治運動持容忍態度,客觀上促進了地方自治的發展。這期間「省憲運動的潮流,可謂激蕩全國。」為現代中國提供了豐富的制度實踐經驗。

顧維鈞在晚年回憶錄提到曹錕時給予很高的評價,認為曹雖未受過正式教育,但他恢弘大度,襟懷開朗,具有領袖的品格。他願意接受民初的憲政體制。正如他在當選宣言上所說:「國家之成立,以法治為根基,總統之職務,以守法為要義。」雖然曹本人並不一定真正明了憲政法治的含義,但在短暫的一年任期內,他遵守自己當選時的諾言,他的做法讓蔡元培、胡適、梁漱溟、王寵惠等人建立「好人政府」的理想看到希望。

但好景不長。晚年受蘇俄影響的馮玉祥於第二次直奉戰爭期間發動政變,囚禁他的長官曹錕。他的重要助手,前線已經勝利在望的吳佩孚匆忙率主力回援北京時,被奉軍擊敗,一蹶不振。民國初年的「一流人才內閣」、「好人政府」的理想實踐不幸中斷,本來以曹錕等直系人物堅持憲政制度的立場,憲政體制至少在形式上可以維持下去。中國很可能會出現多元政治模式。但歷史否定了這種可能性。

據當事人回憶,曹錕被釋放後下野,回天津養老。他經常在街頭被看見在與人閑談。可謂來自布衣,又回歸布衣。

本文转载自《欧洲之声》
作者: 唐元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