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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单世联《革命人》与李维汉回忆录(上)

作者: 彩云

单世联和单世联的《革命人》都非常有趣。作者单世联并非党史研究的专家,甚至都不是一位历史学研究者,然而却能写出一本《革命人》来。在这本没能在中国大陆公开出版的著作当中,单世联以将近 20 本中国革命的参与者或者是中共党内军内高级领导人的回忆录为轴线,通过对文献的互相引证,向读者们展示了革命的另一面,为中共官方历史宣传的忽略的残忍、红彤彤的那一面。这本书由于只是对不同回忆录的分析,因此我在这篇文章当中,就以李维汉的回忆录为核心,向读者们展示不仅是这本书的内容,同时也是为了向读者展示中国革命的真实样貌。

李维汉很早就参加了革命,他是毛泽东、蔡和森的同学,都是湖南省立第一师范的学生的,之后一起创建了新民学会。1919 年他前往法国勤工俭学,跟周恩来他们一同创建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回国后加入中共,是中共最早期的一批党员之一。在中共革命时期,李维汉长期负责组织工作、民族工作以及统战工作,在中共建政之后也长期担任中央统战部部长,直到 1964 年遭到批判,撤销职务,文革结束后才得到平反。

李维汉的回忆录《回忆与研究》出版的比较早,在这本书当中披露了许多以往所不为人知的史料,具有相当的阅读价值,而在这一期节目当中,我们将主要向大家介绍有关早期中国革命的内容。

我们应该都比较熟悉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这一篇,尤其是里面的那一句“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实际上,现在读到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是多次修改过的文本。原来的报告中,毛泽东将那些“踏烂鞋皮的,挟烂伞子的,打闲的,穿绿长褂子的,赌钱打牌四业不居的”游民、乡间痞子当作贫农的一部分,说他们最革命,是革命先锋。

当时在湖南省委工作的李维汉认为:“农村中确实有一些游民(或称流氓无产阶级),他们有革命性,在农运兴起的地方,打先锋的常常包括这样一些人。但是对他们需要作一分为二的分析…也要在革命中对他们进行改造,防止他们的破坏性。”1927 年毛在湘区区委以此作报告时,李曾建议他删掉这段话,后来的《毛泽东选集》确实删掉了,但毛并没有改变他的判断。

八七会议
八七会议

从阶级分析的角度说,李的观点显然更为正确。把农村中的痞子列入革命先锋,肯定不是从正统的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角度出发的。毛的现实依据在于,产业工人在当时只占总人口比例中的极少数,革命只能依靠那些生活困难又不满现状的广大农民,而要在在长期受中庸之道熏陶、满足于饱腹暖体、习惯于委屈求全的农民中发现革命的动力和要求,要想搅动死水一潭、几乎是千年不变的乡土中国,就只能靠毛称颂的那些充满报复和仇杀冲动的“革命先锋”。1926 年 5 月至 9 月主持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期间,他就说过“梁山泊宋江等英勇精明,终不能得天下者,以其代表无产阶级利益,不容于现时社会,遂至失败。”言下之意是宋代就有无产阶级了。1927 年 2 月 12 日,毛参加了湖南农协第一次代表大会后到武汉,更以两句名言“有土皆豪”、“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就不能矫枉”著称。据张国焘回忆,他曾和毛讨论过这一问题:“我向他说的大意是,所谓‘有土皆豪’,难道有一小块土地的自耕农,也算是‘豪’吗?他自己也算得是湖南的一位绅士,难道也‘劣’吗?所谓‘矫枉必过正’,为甚么必须‘过正’?要‘过正’多少?是暂时的‘过正’,抑是永久的‘过正’?等等,他是个不肯认输的人,只是大笑一阵,说不过是为了当前实况的需要,才说出这些话的。”

矫枉过正之论是当时农村暴力必须的义理支持。这一点,深谙中国农民的作家赵树理在其作品中有生动表现,在《小二黑结婚》、《李有才板话》等作品中,赵树理既不写地主富农的反抗,也不写国民党特务的破坏,却认真揭露由流氓痞子转化而来的农村干部的阴暗面。“据我的经验,土改中最不易防范的是流氓钻空子。因为流氓是穷人,其身份和贫农容易相混。在土改初期,忠厚的农民,早在封建压力之下折了锐气,不经过相当时期鼓励不敢出头;中农顾虑多端,往往要抱一个时期的观望态度,只有流氓毫无顾忌,只要眼前有点小利,向着哪方面也可以。”在美国左翼记者韩丁的著名土改纪实作品《翻身》中,成为长弓村领导的,一个是染了梅毒的雇工,另一个是常常当土匪的人。几十年后,古华在小说《芙蓉镇》中以王疯子的形象再度提示了农民革命的部分真实。

农民如此,工人亦然。1928 年,师哲在莫斯科东方大学时,同学中多为上海工人,“他们的帮会、宗派气息却很浓,这是上海历史上形成一种根深蒂固的社会现象,即使在莫斯科,他们中的‘老头子’仍在起作用,他的影响甚至超过了行政领导和党组织,左右着工人学员的思想和行动。这个‘老头子’,年龄不大,却很有手段。他表面上帮助组织工作,事事走在前面,却在暗地里搅浑水。这一套,完全是对付资本家、统治阶级而练就的本领,却拿来对付自己阶级的政党共产党,还引以为‘光荣’,说明工人阶级不一定就有工人阶级的觉悟。”

1927 年以后的农村暴动差不多都有过火行为,这一方面是长期处于社会边缘的“革命先锋”失去约束后的破坏性冲动的释放,另一方面是从“八七”会议《告党员书》到 1927 年 11 月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国现状和共产党的任务决议案》要求的。李维汉在回忆录里记载,关于阶级政策,《决议案》写道:“工农武装暴动的策略,尤其应当注意的是:对于豪绅工贼及一切反革命派,应当采取毫无顾惜的消灭政策;……对于上层小资产阶级──店主商人等等,切不可存在着犹豫动摇的心理,如惧怕扰乱他们的安宁秩序,因而不去发展革命的群众的独裁制,甚至阻止群众的剧烈的革命行动。” 这些“左”的政策,在某些农村暴动中,例如在湘南成为“杀尽土豪劣绅”以及烧毁他们房屋的所谓“烧杀政策”,甚至引进了城市。在这前后,中央领导机关和某些地方党的组织还提出“红色恐怖”、“大杀豪绅地主”。

当然了,后来的中共对此也有自己的一套反思,认为这都是早期革命时期党的“幼稚”,“过火”,但所谓“幼稚”主要是就其不会争取民众而言,而不是说革命就不应当烧杀,就应当温良恭谦让,30 年代的江西苏区、40 年代末 50 年代初的土改和之后一直到文革的几十次政治运动,难道不都是这样的吗?哪一次没有烧杀,哪一次没有“过火”?难道共产党一直都是“幼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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