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Image

朱虞夫:践行者——我的民主之路(三)

作者: 朱虞夫

(三)转移

4、败象毕露

看守在我关进去以前已经关照笼头,不要给我“做规矩”,也不要让我看到给别人“做规矩”的场景。监室里先后进来几个“职务犯”——被捕前担任一定职务并利用职务贪贿而被查处者——一个姓周,某局局长,处级干部,曾聆听过鲍彤老师的演讲;一个姓朱,资深中医,某“民主党派”主委。年龄、教养和文化程度的相近使我们自然互相成为聊天对象。

他们的谈锋甚健,对于现实也有自己独立的见解,当然以前在官场,他们是披着一层保护色,也会随着大伙喊:“啊,皇帝的新装多么地漂亮啊!”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亡,其鸣也哀。”河北贪枭李真刑前袒露心声,正是他看到苏、东、波的骤变,料想共产制度将不久人世,看到当年的廉吏在政体更迭后的悲凉处境,才产生及时捞上一把的念头。就象瞿秋白《多余的话》一样,我相信李真说的是实话。现实的危象、败象已经是世人皆知了,透过前腐后继表象的是明白人越来越多。连“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都如雾里看花,变得面目全非了,还有多少人怀着坚贞的信仰呢?在平时调子唱得高高的人,往往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因为老百姓都知道“十官十个贪,不贪事难办,不怕贪得多,只要站对线”。

这个朱姓医生告诉我,当局在镇压、迫害中国民主党的同时,害怕唤醒八个“民主党派”的政党政治意识,害怕他们不愿再屈辱地成为附庸,还专门发文件给他们洗脑,并责令他们提高警惕,严防中国民主党人参加到他们的组织中去,打破垄断局面,与当局分庭抗礼。我想起几年前,有位住户投诉我们房管站的职工,因为厨房漏水,工人去补漏,户主给修理工递烟,修理工把烟揉碎扔了,户主觉得受到侮辱,写了投诉信,单位要我去处理。我妥善地安抚了户主,户主就与我聊起天来。原来户主宁萍是吴化文的小姨子,担任民革浙江主委。她听我说起先父曾在总统府供职,又认为我是房政监察科长,凭这两个条件可以加入“民革”,她乐意为我做介绍人,要我写一份简历。但是不久她很为难地告诉我,我的事没办成,因为我是杭州的,由杭州主委办,她是浙江主委不能办。其实,那个姓朱的医生告诉我,他们八个“民主党派”招人都必须由共产党批准,我搞过“民主墙”肯定通不过。

5、做规矩

长时间的关押,恶劣的环境,单调枯燥的日子,以及对于未来命运的不确定,使人的心理压力重到无法承受的程度。更何况那些生性凶残的恶徒,平时就嗜血成瘾,以伤害别人为乐。他们以充任管理员“耳目”为代价,换来管理员有意无意的纵容。我曾多次听说有因为恃强欺弱、檫枪走火而致死人命的事情发生。受害者往往是外省籍因偷盗而被抓的年轻人。

好不容易熬过了一段时间,有人忍不住又做起“规矩”来。时值隆冬,来了新犯首先要“搞卫生”——脱光衣服,向身上泼冷水。根据年龄大小,一岁泼一勺,直冻得人三魂荡荡,六魄悠悠。然后是“开飞机”让新犯面向墙壁弯下身去,弯到后颈贴住墙壁,两臂张开,一个恶棍在他身后揪住他耳朵向左向右扯,嘴里还念念有词,大意是飞机到了哪里,到那里干什么等等问题,如回答得不令他满意,就拳打脚踢,打累了再换“节目”。第三个“节目”——“炒鸡蛋”,那简直是十分残忍了。恶棍扯起新犯的睾丸,绷紧后用另一只手的中指狠狠弹去,新犯刹那间脸色发白,冷汗直冒,疼得勾起身子倒下去。这些是常见的保留节目,另外还有即兴发挥,如自打耳光、角斗娱乐等。最热衷、乐此不疲的是那个私盐贩子。我从本能憎恶这种行为,虽不能出面制止,但我的脸无法掩饰那份反感,朱医生也与我深有同感。这显然引起私盐贩的不悦,没多久私盐贩借故与朱医生吵了一架,我劝慰朱医生时表明了对私盐贩的不屑,就此与私盐贩子结下了梁子。

朱医生是异地羁押来杭州看守所的,因为在医院基建工程施工中接受了包工头 5 万元贿赂,包工头试图偷工减料,书生气十足的他不敢苟且,执意督促包工头注意工程质量,被包工头告发。一段时间关下来,他渐渐心里有了底:“共产党的官拿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的都那么多,都没有查处,我没有徇私枉法,是因为不敢危及工程质量被包工头反诬的,有关部门是不是因为我的民主党派身份好欺负所以抓住我不放?”这一招还挺灵,没几天就放了他。

(五)判决

1、最后陈述

9 月 23 日,检察院送来了《起诉书》。整个就是共产党的蛮横腔调,五十年来一以贯之的做派。根据这种惯用程式,我们的刑期早就内定了,只不过再走一下假程序骗骗人罢了。面对长期徒刑,我知道时间是构成生命的材料,所谓“人生七十古来稀”,我失去的是自己生命的一部分,在这征歌逐舞、醉生梦死,极尽追求感官物欲享乐的时代,我很傻。我被许多周围的人讥讽嘲笑,我值得为他们牺牲自己吗?正当我苦思冥想,百思不解,突然心里一亮,“岂有堂堂中国空无人”,我为之奋斗是为了创造五千年文明的列祖列宗,是为了生生不息的子孙后代。至少不能在若干年后被他们指着脊梁骨责备——“你们怎么能容忍这样的生活?”

如今我至少可以坦然地说:“我曾经为她努力过,我曾经为她抗争过,我曾经为她牺牲过。”毕竟我所努力争取的是人类的进步事业而不是相反,我抗争的是时代的逆流而不是相反。曾经在读《论语》时有一段使我深有感触的话:“夫子怃然曰。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乌云聚积在我的头顶,我将被捆绑在高加索山上,经受凌辱和被鹰鹫啄食肝脏的痛苦,此刻我对那句普普通通的成语“心甘情愿”有了深刻的理解——我的内心是甜滋滋的。

因为写《辩护辞》的需要,我向看守借来了纸笔,看守只给两张纸(害怕我写其他文字材料),我写了《在法庭的最后陈述》:

各位尊敬的检察官、法官、女士们、先生们:

我是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在具有“最真实民主的国家”发表自己的政治见解,探讨政治改革的道路,冀以促进社会进步,遏止社会腐败,保持社会稳定。这种行为,任何一个心智健全的人都不会认为是犯罪。

因为言论,因为一个公民行使了自己的基本政治权利就被扣上“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这种做法恰恰显示了某些人对“国家政权”缺乏自信,显示了某些人肆意侮弄“国家政权”的权威。在现代政治迅速为人类所普遍接受的二十世纪末,“文革”式的冷战意识依然这么强烈,不能不说是当代中国的悲哀。

中国的历次宪法无论怎么修改,都明显地标有“结社自由”、“言论自由”条款,特别是 1998 年上半年中国政府明确表示将签署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于 1998 年 10 月 5 日在联合国总部郑重签署,这表明了中国政府认同《公约》并遵守国际义务奉行《公约》。

多党制作为现代政治的标志,已为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所采用,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是被“多党制”所颠覆的。那些垮台的政权往往是因为当权者保守、僵化,逆历史潮流而动,是因为他们的滥用权力和腐败。王有才等人在这种政治气候下提出成立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并向浙江省民政厅公开提请注册,我认为是公民理应享有的政治权利。特别是当他们的注册被省民政厅有关工作人员告知以“研究研究”达数天后,我个人以为我国的民主政治已经大大地进了一步,于是在 6 月 30 日散发了《中国民主党成立宣言》,7 月 10 日因为这原因被“监视居住”。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在 8 月底公安政保部门几次三番找我“解除监视居住”,并将已经逮捕的王有才释放回家。在我被解除监视居住时,承诺了不再从事街头政治,这项承诺保持至今。12 月 17 日王有才被判刑,公安部门多次对我讲,王有才是因为接受海外捐款而判刑。更令人费解的是《在野党》自第一期出刊后,就寄发、递送给各级政府和公安部门,却从未有人出面阻止过。基于这种默许,我也在第八、第九两期各投稿一篇。时至今日,在出刊多达九期之后,某些人却摘用其中的只字片言,断章取义、对号入座罗织成罪。这种做法实在有悖于“依法治国”的宣传,不由使人想起“反右”时的“引蛇出洞”策略。假若以上行为真的属于“颠覆国家政权”,某些人能如此麻木、听任,有法不依吗?如今的指控只能被认为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这种指控经受不了事实的推敲,经受不住历史的考证。如此天大的罪名具有如此的随意性,这不能不认为是对法律的嘲弄。更何况我们仅仅为了探索民主政治的道路,根本没有“颠覆国家政权”的本意。中国政府在国际事务中反对强权政治,难道这不是双重标准吗?作为探讨,作为筹备,我们的行为没有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后果,何来颠覆之罪呢?

大家记忆犹新,在以往几十年的左倾思潮影响下,有关部门“制造”了大量的政治犯、良心犯,大量的冤、错、假案为世人所诟病,这些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平反、改正,对我国的国际形象和社会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这种做法还要继续吗?

人类社会即将进入二十一世纪,环顾世界发展趋势,生活在信息社会的各位也一定会有自己的认识。中国社会在二十年的经济改革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共十五大根据形势发展提出了政治改革的方针。无庸讳言,当前中国社会腐败现象严重,权力机制缺乏制衡和约束,某些人的法制观念淡薄,滥用权力又激化着社会矛盾,我和我的朋友正是基于这种思虑,探讨着政治改革的新路。和平、理性、公开是我们的基本宗旨,我本人也多次重申:提倡“对话”,反对“对抗”;提倡“推动”、“推进”社会改革,反对“推翻”。提倡理论探讨,反对街头政治。我一直是这样奉行的。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我追求一种理想,这种理想已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成为现实,那里的人民生存质量大大提高,为什么中国人民就不能享受民主政治这个人类共同的财富呢?

你们可以根据某些人的需要,草率地指控、判决我有罪。这也许是我个人遭遇的不幸,但是我更认为这是我们社会的不幸,它表明了我国在人权问题上的严重倒退,意味着几十年的“失误”和“人治”在继续重演。我为我多难的祖国感到悲哀,为我对他的牺牲和奉献感到欢欣,她的进步是需要赤子之血浇沃的。为了我的理想,我将付出我的自由和尊严,甚至付出我的生命。这正应了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中国多暗箭,挺身而出的勇士容易丧命。”但是我相信,我们在书写历史,为此,我无怨无悔!

在这里我可以自信地预言:

根据人类进步法则,根据国际主流社会准则,根据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根据人民的自由选择,民主政治一定会在不久后到来。

在那样的时刻,独立、公正、理性的人民法庭必定会告知我:——宣告无罪!谢谢各位!

朱虞夫

1999 年 10 月 25 日

2、《起诉书》

日期是在开庭那天填的。市检察院的张哲峰送来《告知书》后没几天,看守所又将我提出去,就在那阴阳交界线附近的传达室门口,长着一张病恹恹瘦长脸的穿便衣的中年人将《起诉书》交给了我,印象最难忘的是他带着非常不屑的口吻说:“你可以将书面《辩护辞》写好交给我们,你们这种人,一上法庭就长篇大论没完没了。”后来从判决书上知道这人名叫傅樟绚,这次判决将使他成为一个历史人物。此后,那些当时在这个肮脏的政治判决中为既得利益集团“立功”的人,都受到了主子的赏赐:张哲峰升为淳安县检察院院长,傅樟绚升为余杭县法院院长。

(回家后我到处找那份《起诉书》,遍寻不得,却赫然翻出了一份《扣押清单》上面列着“境外资助款贰千叁佰元整、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壹份”。共产党难道真的不要脸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吗,我坐牢以后的资助款显然不是“活动经费”,而是朋友给我家属的生活补助,连自己的《起诉书》都见不得人、作为违禁品处理的政府,在这地球上不会有第二个了。他们也知道这份《起诉书》的内容是如此肮脏吧。)

张哲峰,1999年时任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张哲峰,1999 年时任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没有半点家人的消息。按理,我们的案件没有什么秘密,一切都是公开的:公开的言论,公开的文章,公开的申请注册。但是有关方面却特别紧张,如临大敌,我写给妻子索要日常生活用品的信(按看守所统一格式填写)一封也没有寄出。在物资极度匮乏的日子里,10 月中旬,寒露过后的三、四天,我收到了家里送来的衣物。我从送物单上看到妻子大哥的签名。从签名看来,妻子的家人能理解我的选择。看守所,这是令人何等屈辱,何等尴尬的地方,身为地质工程师的他几曾来到过这种地方。想象的到那些颐指气使,神气活现的狱吏,在“犯属”面前的傲慢。

妻子有四个哥哥,自小对这唯一的小妹宠爱有加。职员家庭中平时也充满宽容和温情,当年妻子决定与我携手人生,虽然岳母了解到我曾参加民主墙“反革命”活动,甚为女儿前程担忧,希望几个哥哥出面阻止,但他们对妹妹的选择表示了理解和尊重。如今,担忧成为现实。在中国目前的政治生态中,历史上一系列政治受难者的悲惨遭遇历历在目,多少个家庭悲剧断肠泣血。一个弱女子单独抚养 12 岁的女儿,更将在漫长的岁月里承受政治的、经济的、环境的压力,她承受得了吗?我忧心如焚。

(事后知道,妻子所在医院的药剂科整个科室因为我的判刑而被扣除了全年奖金,妻子的压力可想而知。)

我对自己的人生选择以及遭遇的苦难无怨无悔,但是妻子没有理由为我受累。环顾周围,在争取人类进步的充满血与火的荆棘路上有的是独行者。记得 1989 年我因“参与动乱”被收容审查近一个月,刚满一岁的女儿竟认不出回家的我,妻子面对严酷的现实,也曾忧虑地对我说过:“你既然要走这条路,是不该有家庭和孩子的啊!”如今,妻舅(注:指妻子的大哥)送来了衣物,也带给了我一个强烈的信息:妻子决心与我共同面对苦难。

3、《满江红》

走廊灯将格栅的影子投射进昏暗的监房,横斜的黑影像一只只黑手紧紧地攥着大家的心,显得几分诡谲,几分可怖。在这深秋的夜晚,淅淅沥沥的山雨敲打着每一个人的耳膜,正是上心事的时刻啊。早过了熄灯时间,我知道,此刻无人入睡。

有的人面临着招与不招的难题,有的人权衡着判多判少的结局,而我的思绪跨越时空任意驰骋:这样的氛围文天祥经历过,张苍水遭遇过,更有戊戌先贤身受过。这里正是孕育天地正气的所在啊。岳飞、于谦、秋瑾、徐锡麟,西湖这方热土难道会永久被戾厉之气所笼罩吗,“我善养吾浩然之气”,西湖山水正气长存。

渐渐我默诵起文天祥的《正气歌》打下《狱中感怀(满江红)》腹稿:

杂然流形,凭谁赋、浩歌正气。五千年,衮衮圣贤,一脉相袭:文山头颅苍水血,戊戌肝胆昆仑裂。赴大义、岂肯惜残年,惴惴栗。

青史在,当思齐。德不孤,躯何惜。最难堪、愧对娇妻弱子。为国弃家非我愿,萧萧挥手十年期。待归时、看拂面暖风,新政立。

4、律师

10 月 23 日,我再一次被带出监房,在审讯室坐定才知道面前的是妻子为我请的律师。当时的法律不允许律师为我们作无罪辩护。记得 1998 年王有才被捕,我曾为他延请律师,根据王有才的意见,律师必须为他作无罪辩护,那位律师是我旧雨,青年意气,叱咤冲阵。二十年过去,他只能向我数说苦衷:“我们的律师证是司法部门发的,吊销了我的不打紧,我那事务所的许多人都会没饭吃。”当时还有几位外地律师也赶来杭州想为王有才辩护,一听说要求做无罪辩护,当即打了退堂鼓,要了几千元路费回家。

我表示,不能作无罪辩护就算了,律师马上说:这是你爱人的一片心愿。这句话打中了我的软肋,我无法拒绝妻子的安排。事后我才知道律师在还没有得到我的同意时,已经在 10 月 18 日向我妻子收取了 2800 元律师费,以后又拖了五天,这一天来看守所取得我的委托,已经距离开庭审理只有两天了。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进行律师调查,还有什么时间准备辩护词。我们社会正义的维护者在哪里?我们民族的道德良心在哪里?只要是金钱,舍得向孤儿寡母下手,舍得乘人之危(出狱后,毛庆祥太太胡晓玲告诉我,他们请的律师行为更加恶劣,相比较还是我妻子请的律师好得多了)。一个早就明白的事实,在我碰上时却使我迷糊了:不是共谋,怎能分得一羹食。

当然,我也可怜他们,这一群被强权所阉割的人。在带回监舍的路上,那个看守陈一刚嘴角略带几分嘲讽地说,哪个律师能把你们辩成无罪,他一定能成为中国最有名的律师,我看你们这点钱还是省省了吧(事后看来他的这种说法是有善意的,他在看守所工作多年,明白最高上层的决定,我们这种案子无非是走走假程序而已,不愿别人趁火打劫,不忍看我雪上加霜)。

回监后,同监关押涉嫌介绍卖淫嫖娼的郑山龙问了我律师的情况,惊讶地说,那人前几年一直跟他在南昌混,什么时候成了律师了。后来,在看守所,在监狱,只要提起律师,没有人不令切齿痛恨的。那些贫苦的贼盗,人被抓,家里无债,一请律师,债台高筑,直落得人财两空。海外朋友同情我的困境,赠我妻子二千元律师费,上城区公安分局政保科郑刚闻讯,立即向我妻子威逼搜刮而去(有一个未经证实的说法是,掠夺来的钱经办人可以拿到 60%-80% 的回扣,所以郑刚在办案时,对搜寻钞票最卖力,当初将我丢在萧山遣送站不闻不问也就事出有因了),其卑污如出一辙。

5、徐光

10 月 24 日晚上,看守来通知明天开庭,监房里的人都忙着为我张罗出庭准备穿的衣服。可是,已找不到家里带来的外衣。甚至当时带进来的书籍也统统没有了,这应该是劳动班的杰作,我前几天都看到那个戴眼镜的“劳动班”手上拿着我那本厚厚的《周作人散文集》。找来看守问询,看守也不追查,叫人去找了一件死刑犯的遗留外衣,算是我明天出庭穿的“正装”。笼头许华对我很关切,送我一瓶矿泉水,以备我答辩累了口渴时喝,其实,在法庭上话语权都被“公诉人”和“法官”垄断了,哪容我们置喙,这是后话了。

1999 年 10 月 25 日,像历史上所有的“人民法庭”和宗教裁判所一样,一个以暴力夺权执政的政党对另一个力量悬殊的在野政党的镇压正式上演。看守所显然作为一次重要的政治任务来配合完成。

早上七点多,看守就将我提出笼去。在那阴阳交界处快拐弯时,突然要我停下,然后,匆匆赶到前面去办了一件什么事。凭我的感觉,看守要把前面的什么人藏起来,不让我看见他,也不让他看见我。接着把我带到传达室边的空房子里,要我面墙蹲下,虽然我的腰病在笼板上爬来爬去有所减轻,但是还不可能弯曲蹲下,更不可能为我堂堂正正争取基本人权而受到迫害,再屈服于犯罪集团的淫威。我叫那人取一只凳子来,那人命令我不准看来看去,就找了一只椅子回来让我坐下。我眼不能“观六路”,耳却听着“八方”。渐渐地,断断续续的信息使我感觉到,被看守藏着掖着的可能是徐光,不久后果然证实。

被捕前,我见过徐光两次。第一次他带着年轻美丽的妻子,怀抱着婴儿来我家,他夫妻身上还带着浓浓的学生味,我深知在目前中国政治迫害之残忍,我们民主党决不同于“驱赤子于血刃之下”的共产党,我为他们的命运担忧,我想起殷夫、柔石、胡也频……满怀自由、民主理想的热血青年,为卑劣的政治阴谋所牺牲。但愿这样的悲剧不会在这对可爱的小夫妻之间发生。我想到了自己的责任,应该在尽可能的情况下保护他们。第二次见面就在我被捕的前一天,已经是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时刻,徐光带来了他写的《抓不完的民主党人》一文。慷慨淋漓,义正辞严,我从他的文章中看到了他决死的信念。“不自由,毋宁死”,那是民族脊梁的傲骨,那是“岂有堂堂中国空无人”的气概。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徐光,一个并没有正式加入中国民主党的热血青年最终被判了五年重刑,而比他历史久,名气大,抛头露面活动频繁的人却安然无恙。可见当局也决不是弱智,他们明白谁是自己真正要防范的对手。

我出狱后得悉,遭受严重政治迫害的徐光终于经历了婚变,同样的危机也曾出现在我身上,可见,当局要摧残的不仅是我们的肉体,更欲摧残我们的心灵。

2025 年 2 月 15 日上传

作者: 朱虞夫